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在镇、开发区设立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的通知》(武编发〔2014〕9号)精神,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我镇审批代办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成立洛阳镇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镇代办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镇代办中心在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挂牌,并与其合署办公。镇代办中心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王雷平 副镇长
成员:沈志洪 园区科科长
臧红星 建管所所长
莫东海 经发科科长
蒋 奕 环保科科长
朱增健 国土所副所长
镇代办中心由镇建管所牵头,国土所、经发科、环保科、园区科等部门组成,代办员由以上部门负责人兼任。
二、主要职责
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负责全镇范围内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 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