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及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下拨优抚困难临救经费肆万元。此项下拨经费,主要用于复退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参战涉核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特殊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让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此款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务必于2月4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并于2月25日前将发放清单报民政科。
附件:1.优抚对象及特殊困难群众临时救济经费指标
2.优抚对象及特殊困难群众临时救济发放清单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