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根据区民政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临时救助资金指标的通知》(武民财〔2016〕10号、武财社〔2016〕16号)文件精神,现下拨2015年临时救助资金3万元。下拨资金主要用于解决临时基本生活困难家庭。此次救助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材料说明要求,完善审批发放手续,要保障重点,不得平均分配,并及时将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到群众手中。
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尽快落实,务必于2月5日前将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到位,并于2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民政科。
附件:1. 2015年临时救助资金分配表
2. 武进区民政临时救济费审批表
3. 临时救助家庭情况调查表
4. 收入证明
5. 武进区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公示
6. 武进区临时救助花名册
7. 武进区 镇救济款(物)发放三联单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