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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6-00163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6〕18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6-11-28 发布日期: 2016-12-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大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大检查的组织方式、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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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6〕182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

二、大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从即日起至春节,覆盖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冶金工贸、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以及对近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政府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政府、市政府以及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各级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2.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主管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3.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关键设施装置安全运行维护,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建筑施工方面:要针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各类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要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要严格工程承包管理,加强工期管控,合理统筹组织施工。施工企业在冬季年底施工过程中,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要落实基层项目部安全责任,并细化到施工作业现场的每一个技术环节和岗位操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细化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方案,确保做到“五个必须”,即: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特别是架子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培养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习惯,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2.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对专项整治清查发现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红”“黄”“蓝”表的处置要求,坚决限期保质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3.工矿商贸方面:要加强对冶金煤气、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企业的执法监管,防止因“想不到、看不到”等主观因素导致事故发生。4.烟花爆竹方面:要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经营、非法运输”为重点的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行动;深化零售网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为重点的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5.道路交通方面:要充分吸取近期省内外旅游大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教训,以长途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农用车为重点,落实“六必查、两比对”措施,严厉整治超员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客车违规载货、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营运等违法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6.消防方面:切实加强对文化娱乐、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加强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合理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严格审批把关,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错时巡查;加强对辖区“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小作坊、小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法,坚决督促整改,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或关停等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要按照区消委会《关于印发<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各类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尤其加强危险化学品、涉粉涉爆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督查巡查。7.旅游方面:切实加强对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旅游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旅游星级饭店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要责令立即停运整改。8.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教育、农业农机、渔业、电力、通信、民爆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领域监管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大检查的组织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各地各部门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立足企业自身查找整改问题的基础上,组织专门检查组,扎实认真、从严从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检查要明确分工,逐一落实,不得疏漏、不得马虎。要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对存在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采取强劲的措施,直至停产停业整顿。

(三)政府督查。从现在开始,区安委会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由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员参加(具体行程由带队领导确定后,各组自行与所督查地联系)。督查采取听取各地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汇报,重点抽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组:由区公安局领导带队,消防大队、旅游局派员参加,督查镇湖塘镇、牛塘镇、洛阳镇。

第二组:由区监察局领导带队,消防大队、交通局派员参加,督查雪堰镇、礼嘉镇、前黄镇。

第三组:由区总工会领导带队,交通局、水利局派员参加,督查高新区(含北区)、西湖街道、西太湖科技产业园。

第四组:由区安监局领导带队,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派员参加,督查湟里镇、嘉泽镇、南夏墅街道。

第五组:由区住建局领导带队,水利局、安监局派员参加,督查横山桥镇、丁堰街道、潞城街道。

第六组:由区交通局领导带队,安监局、市场监管局派员参加,督查横林镇、遥观镇、戚墅堰街道。

第七组:由区市场监管局领导带队,旅游局、住建局派员参加,督查太湖湾旅游度假区、春秋淹城旅游区、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

联络员由各组带队部门派员担任。请各督查组于12月15日前完成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整改工作。

2.科学细化方案。各镇、开发区、街道、板块、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检查责任,明确检查要求,突出检查重点,强化检查督导,狠抓检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各镇、开发区、街道、板块和区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在11月30日前报送至区安委办。

3.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微信、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公开曝光,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4. 狠抓检查整改。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档和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5.加强督促检查。区将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督查检查工作,近期,区四套班子领导将分组开展检查督查活动(督查方案另行通知)。各镇、开发区、街道、板块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各镇、开发区、街道、板块和区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实行一周一报,于每周五3点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区安委办。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抄送:科教城管委会。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印发


 

下载附件:附件 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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