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效能,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区减灾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陆雅芬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王亚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夏建飞 区民政局局长
委 员:史俊华 区人武部副部长
薛亚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区文明办)主任
周振浩 区发改局副局长
李晋浦 区经信局副局长
钱文玉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利萍 区科技局副局长
王敏东 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副局长
陈 鹰 区民政局副局长
胡文伟 区财政局副局长
卢翼波 市国土局武进分局副局长
张建明 区住建局副局长
司 歌 市规划局武进分局副局长
顾 青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夏坚远 区水利局副局长
顾 文 区农业局副局长
王保华 区商务局副局长
吴海涛 区文广新局副局长
顾东武 区卫计局副局长
王 勇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朱 军 区环保局副局长
杨志海 区安监局副局长
余志华 区民防局副局长
汤淑娟 区科协副主席
王伟国 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阮俊龙 武警中队中队长
黄 平 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夏建飞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区减灾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减灾委员会:研究制定全区减灾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组织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救灾活动,指导协调各地和有关部门开展减灾救灾工作,推进减灾救灾交流与合作。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驻武部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适时报道发布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动态。
区发改局:负责安排重大防灾及灾后重建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加强灾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视情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报上级人民政府决定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灾区市场价格稳定,维护灾区市场价格正常秩序;组织粮食企业参加救灾工作,确保粮食供应。
区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救灾应急通信保障和因灾损毁通信设施的抢修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受灾学校及时转移师生工作;负责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演练工作;核定教育系统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送区减灾委办公室。
区科技局:负责针对防灾减灾的技术难题,整合科技资源,组织科技攻关,及时将既有相关科研成果迅速投入应用。
区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和社会稳定;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负责做好交通疏导、管制以及相关工作,确保救灾车辆运输畅通。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灾工作;收集、汇总统计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并会同宣传部门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救助物资储备工作;指导做好转移、安置、慰问灾民工作;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申请、分配、管理中央、省、市下拨和区配套的救灾款物;指导做好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助抢险救灾;指导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治理工程;负责组织调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并及时报送区减灾委办公室。
区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市政路桥工程建设的设计和施工,对各类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工程建设以及燃气设施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市政工程、燃气等领域的应急抢险工作;核定管辖领域市政等设施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送区减灾委办公室。负责制定城市灾后绿化恢复方案;负责受灾范围内绿化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或参与灾后生态修复等重点绿化工程和基本建设项目绿化设计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审核;汇总城市绿化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送区减灾委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灾区开展危房调查,做好倒损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房屋修缮管理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区规划分局:负责参与防灾减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选址规划、许可;参与城市灾后重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的论证、评审。
区交通局:负责组织灾民、抗灾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的道路、水路运输;组织抢修负责管养的损毁道路及其他重要交通设施,保障抢险救灾车辆的优先免费通行;负责维护所辖水域通航环境和秩序、做好季节性安全工作,以及水上搜救的协调工作;协调配合做好所辖水域船舶防台和船舶污染事件应急反应工作;核定管辖交通设施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送区减灾委办公室。
区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全区防汛防台防旱工作,掌握、发布汛情、水情、旱情,对主要河流、水库进行调度,配置水资源;负责管辖工程的损坏修复;核定水利设施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送区减灾委办公室。
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渔业、林业的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指导灾后恢复生产;负责指导和协调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核定农业、渔业、林业、养殖业等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送区减灾委办公室。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贸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
区文广新局:负责协助区委宣传部等做好抗灾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在灾害紧急发生时,及时插播防灾紧急公告;负责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抢救伤病员;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饮用水安全;开展疾病监测,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治疗。
区统计局:负责对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建立和完善灾情统计制度;协助做好灾情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
区环保局:负责对灾区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议;及时向救灾指挥机构提供灾区环境信息;组织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协调、组织、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区民防局:负责利用人防指挥通信平台和设施、人防疏散基地为政府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组织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务队参与抢险救灾。
区科协:负责组织减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协调各类学会的减灾救灾工作。
区红十字会:负责依法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红十字会开展灾害救援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负责在救灾救助中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力量,依法开展救灾募捐和灾害救助活动;在统一调度下,组织力量参与运送救灾物资、抢救伤病员、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
武警中队:负责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协助灾区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及重要物资。
消防大队:负责消防监督检查、扑救火灾,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做好灾害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抢救被困人员。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