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区城市建设,加强对全区拆迁建设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好地发挥区拆迁建设安置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调研、督查和推进重点工程等作用,现将具体职能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拟订全区拆迁安置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我区城市建设的规划,对区重点建设工程进度进行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全面推进项目的实施。
(三)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年度与阶段性拆迁安置工作计划任务,审核项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综合协调全区的拆迁安置工作。
(四)对承担拆迁建设安置工作的相关单位进行监督,规范各项操作程序和拆迁行为。
(五)对拆迁建设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矛盾进行调研,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六)对相关人员在拆迁建设安置工作中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查,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提出处理建议。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