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竞争能力、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武农发〔2011〕112号),经严格检测和专家评审,现有常州市双权米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监测合格(名单见附件1),可继续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关扶持政策。同时经专家评审并报区政府同意,新认定常州湟里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武进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名单见附件2)。
全区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切实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共同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希望被认定的农业龙头企业认真按照全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立足农村、面向农业、服务农民,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三带”作用,牢固确立品牌经营意识,着力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增强市场开拓能力,进一步完善与农民利益的联结机制,不断实现新跃升,为推动全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经检测合格的区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新认定区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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