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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太湖、滆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6-00086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6〕8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6-05-18 发布日期: 2016-06-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区太湖、滆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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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太湖、滆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6〕84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进区太湖、滆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武进区太湖、滆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太湖安全度夏工作的指示,根据江苏省太湖应急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太湖、滆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实施方案。

一、编制目的

完善太湖、滆湖应急防控机制,严密监测湖体水质、水文和蓝藻生长状况,防控蓝藻暴发、湖泛发生以及饮用水污染等事件,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

二、组织体系

成立武进区蓝藻应急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由戴士福区长任总指挥,是峰副区长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和区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计局、环保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雪堰镇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

三、工作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集镇和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城区与集镇由区水利局负责,农村由区农业局负责,区住建局、交通局配合)

2.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建设武进城区城东垃圾转运站和城南垃圾转运站,加强全区垃圾转运站压滤液收集处理;加强全区畜禽养殖场和屠宰加工场整治。(畜禽养殖场、屠宰场由区农业局负责;垃圾转运站由区城管局负责,各镇组织实施)

3.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对太湖、滆湖流域工业污染源进行严格监管,规范排污行为,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区环保局负责)

4.加强入湖河道整治与长效管理。继续推进入湖河流整治,落实乡级河道清淤、岸坡清理、漂浮物打捞等整治措施,加快实施永安河综合整治工程,全力开展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建立和完善河道长效管理制度。(区水利局负责)

5.加强蓝藻处置设施运营管理。加强太湖藻水分离站和农业废弃物处置利用中心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区农业局负责)

(二)蓝藻监测预警及打捞处置

1.水质以及蓝藻预警监测(区环保局负责)

(1)竺山湖预警监测

区环保局要加强与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协调沟通,共享竺山湖湖体水质和蓝藻监测数据,及时分析上报区指挥部。

(2)滆湖预警监测

a.巡测点位:揽月湾中、沿江高速西北、沿江高速东北、揽月湾东、揽月湾西。

滆湖湖体设置7个点位,分别为:太滆河口、取水口、湖北区、湟里河口、湖中区、北干河口、湖南区。

b.巡测项目:蓝藻预警监测项目共7个,分别为:水温、透明度、PH值、溶解氧、氨氮、叶绿素a、藻类密度。

c.巡测频次:滆湖巡测自4月1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揽月湾湖体蓝藻水华等级在4级以下时每周巡测一次,4级与3级之间时每两天巡测一次,3级以上时,每天巡测一次。滆湖湖体蓝藻巡测根据揽月湾巡测情况确定,6-9月份每月1-2次。

d.数据上报:每次巡测后立即整理数据,上报区指挥部,上报时间原则上为当日下午17:00以前。

2.水文、气象监测预警(区水利局负责)

组织实施太湖、滆湖主要入湖河道的水文监测,及时报告水文变化情况。加强与省、市水利部门沟通协调,共享太湖、滆湖湖体水文监测数据。加强与省、市气象部门沟通协调,共享气象监测数据,预报一周气象情况。出现可能影响蓝藻形势或导致“湖泛”发生的水文及气象情况时,尽快上报区指挥部,及时提出预警。

3.控制污染物入湖总量

(1)拟定太湖、滆湖流域重点排污企业停产、限产方案,蓝藻水华等级达2级以上时落实重点排污企业停限产措施。(区环保局负责)

(2)严格按省太湖办和省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对环太湖口门实行控制运用,避免污水进入太湖。对武进港、雅浦港入太湖枢纽进行开关闸控制,除防洪需要外,其余时间一律关闭,船闸严格按套闸运行。(区水利局负责)

4.蓝藻打捞处置(区农业局、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

(1)打捞要求:蓝藻发生期内做到竺山湖、滆湖湖面蓝藻“日生日清”,确保不发生蓝藻积聚、发白、发臭现象。

(2)责任分工:区农业局负责管理太湖、滆湖沿江高速以南区域蓝藻打捞工作,统一培训打捞队伍,统一调度打捞设备和力量;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滆湖沿江高速以北区域蓝藻打捞工作。

(3)蓝藻处置:为防止打捞蓝藻的二次污染,对打捞出水的蓝藻、水面漂浮物等实行“日产日清”,进入藻水分离设施安全处置,确保蓝藻不出现囤积发臭现象。

(三)“湖泛”巡测及应急处置

1.“湖泛”巡测

建立人工巡查和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湖泛”巡测机制。

(1)人工巡查(区农业局负责)

巡查时间段和频率:竺山湖、滆湖“湖泛”巡查期为每年的4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在巡查期内,人工巡查频率原则上为每天两次。当气温、风速、湖流等条件适宜蓝藻大量暴发,“湖泛”发生的概率显著增大期间,每天人工巡查两次。

巡查区域:竺山湖、滆湖湖体。

巡查内容:

a.巡查记录区域范围内的气象特点(主导风向、风级和气温)。

b.巡查记录水域水质感官指标(水色、气味)。

c.定性描述蓝藻情况(无聚集、条状、丝状、堆集和生长情况)、目测有无“湖泛”现象并影像记录相关情况。

d.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蓝藻大量聚集、“湖泛”或其它异常现象,必须详细确定其位置、范围和面积等具体信息,及时上报指挥部。必要时立即采样送化验室分析。

(2)人工监测(环保部门负责)

监测点位:日常巡查时,监测点位主要设于巡查区域内及竺山湖、滆湖“湖泛”易发区。在发生“湖泛”事件时,实施全天候跟踪监测。

监测项目:

a.巡测项目:水体气味、透明度、水温(表层和底层)、流速、流向、风速、风向、溶解氧(表层和底层)、PH值、氧化还原电位、藻密度、臭味指数等。

b.应急监测项目:水体气味、透明度、水温(表层和底层)、流速、流向、风速、风向、溶解氧(表层和底层)、PH值、氧化还原电位、藻密度、  氨氮、总磷、总氮、臭味指数及“湖泛”区面积、区域等。

(3)信息报送(区农业局和环保局负责)

报告时限和程序:负责巡查监测的单位发现已发生的“湖泛”或“湖泛”有可能发生的信息时,应立即报告区指挥部,由区指挥部上报省、市太湖“湖泛”应急处置工作组。对于一般事件(Ⅲ级),区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按预案要求提出相关应急处置措施。

报告方式和内容:

“湖泛”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半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a.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或机要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湖泛”发生的地点、发生时间、发生的规模、潜在的危害、发展趋势等初步情况。

b.续报应通过书面形式,在初报的基础上详细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下一步趋势分析和主要工作措施等情况。

c.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湖泛”的危害情况、应对的主要措施、实际成效、社会影响、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

2.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程序

一般“湖泛”事件(Ⅲ级)由区指挥部应急响应:

a.组织力量全天候跟踪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湖泛”发展变化情况;

b.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湖泛”基本情况;

c.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d.组织专家分析“湖泛”发生原因,研究处置的技术方案;

e.围绕控制“湖泛”危害,组织和督促应急处置方案的实施。

(2)处置措施

太湖、滆湖“湖泛”的相关应急处置总体按《太湖蓝藻暴发预防与处置实施方案》、《常州市武进区太湖湖泛巡查及应急处置预案》中的应急措施执行。

a.实行“湖泛”区围挡隔离和增强复氧能力。落实围挡、曝气设备,一旦发现“湖泛”发生,第一时间采用围网对“湖泛”区实行隔离,并实施“湖泛”区人工增氧曝气,加强“湖泛”区复氧能力。(区农业局负责,区环保局、水利局配合)

b.强化入湖污染物控制。应急情况下,要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按太湖、滆湖流域重点排污企业停产、限产方案要求关闭流域内的重点污染源。(区环保局负责,各镇、开发区、街道配合)

c.水性疾病处置。组织开展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加强水性疾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指导做好临时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防止二次污染;必要时对可疑供水污染区域内的高危人群进行医学观察。(区卫计局负责)

3.跟踪监测(区环保局负责,区农业、水利部门配合)

(1)根据竺山湖、滆湖“湖泛”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气象和地域特点,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湖泛”发生初期,要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实行全天候监测分析,每天两次报告监测情况;根据“湖泛”扩散变化情况和监测结果变化趋势,要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根据监测结果并通过专家咨询等途径,综合分析变化趋势,及时报告事件发展情况和相应建议作为应急处置的决策依据。

(3)监测指标:水温、流速、流向、风速、风向、PH值、氧化还原电位、藻密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总氮、臭味及“湖泛”区面积等参数。

(四)饮用水安全保障

1.完善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保证滆湖备用水源地运行正常,保障“双源供水”。(区水利局负责)

2.严密监控饮用水源地水质变化,根据安全度夏期和枯水期水质不同特点,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将水质异常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上游地区污染源排查,加强环境监管,必要时对重点污染源提出限产限排建议。(区环保局负责)

3.加强出厂水、末梢水监测。以江河港武水务(常州)有限公司二级泵调度室作为出厂水监测点,全区每乡镇(街道)设1个末梢水监测点,加强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监控,及时收集、核对、整理、上报水性疾病监测信息(区卫计局、区水利局负责)

4.指导各地完善“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太湖流域饮用水安全保障督查,督促落实各项防范和应急措施,确保供水安全。(区水利局负责)

5.做好自来水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疫病监测和卫生防疫等,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水务部门。(区卫计局负责)

6.指导帮助做好纯净水、桶装水的生产与储备,协调维护市场秩序。(区经信局负责)

7.调水引流。武进港、雅浦港等除防洪排涝需要外,其余时间一律关闭,船闸按套闸运行,如因防洪需要开闸,应及时上报省防办批准后实施,并将闸门启闭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地方。(区水利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要统一服从区指挥部指挥,区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太湖安全度夏的牵头协调工作,区财政、水利、农业、卫计、环保等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2.明确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适应性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会商机制。在蓝藻高发期间,由指挥部定期或不定期的主持召开部门协商会议,专题讨论、研究和部署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各部门与指挥部的沟通联络工作。

4.确保措施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竺山湖、滆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本着优质高效的要求,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人员配备、设备投入、资金使用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自即日起,建立主要职能部门每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员,以切实有力的保障措施,确保我区竺山湖、滆湖安全度夏。

5.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监督作用,对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宣传;对应急措施采取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曝光,并追究涉及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附注:

1.蓝藻水华对照下表分级:

蓝藻水华等级评价方法

级别

表现

蓝藻水华面积占湖体面积

主要湖区藻类生物密度(万个/升)

1级

全面性水华

>60%

>8000

2级

区域性水华

>40%

5000~8000

3级

局部性水华

>10%

3000~5000

4级

零星性水华

>5%

<3000

 

2.“湖泛”事件分级:“湖泛”面积大于湖体面积10%(含10%)为重大事件(Ⅰ级),“湖泛”面积大于湖体面积5%(含5%)小于10%为较大事件(Ⅱ级),“湖泛”面积小于湖体面积5%为一般事件(Ⅲ级)。区指挥部对一般事件(Ⅲ级)进行应急响应,Ⅱ级以上事件服从省、市人民政府“湖泛”应急的统一指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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