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6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2016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各单位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为主线,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提出的目标任务,开拓进取、大胆实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以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积极主动地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的规范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推动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单位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加强和改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部门依法履职考核工作,将考核评价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探索建立依法行政档案制度。各部门要向区政府报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3.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安排四次集体学法活动,并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律立改废释等新情况增加学法次数。落实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组织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开展网上执法培训考试。各部门要自发加强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4.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重点加强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队伍建设,部门法制机构配备具有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镇(街道)配备专兼职法制员。探索推进执法监督、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建设。
二、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依法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探索“行政审批(许可)局”模式,试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进一步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常州市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
6.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建立和公布区行政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对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予以规范,相同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与省、市统一,并向社会公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强化对政府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抓好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8.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出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细化和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个法定程序。健全事前听取意见和事后报告、报备制度,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
9.强化重大决策制约监督。决策机关应当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政策举措第三方评估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建立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
10.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着力提升实质性审查能力和质量。做到备案审查常态化、合法性审查精细化、建议审查实效化、第三方评价评估经常化。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定期清理机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11.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镇(街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形成多种形式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式。围绕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文件政策、重点矛盾纠纷等方面,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农林渔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部门内部综合行政执法;按照《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领域开展跨部门执法;在条件成熟的镇(街道)、开发区开展区域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园林、规划、公安交通领域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实行相对集中。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
1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明确执法程序和具体操作流程,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有条件的部门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贯彻落实《常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落实“两法衔接”报送和通报制度,适时召开“两法衔接”典型案例评析研讨会。
14.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和执法人员档案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结合新一轮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全面统计、严格清理。根据上级部署,升级行政执法证件信息管理平台,与市平台联网。进一步优化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间。
1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制定常态化执法监督方案,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科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追责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工作程序,切实深入调查案件,发挥执法监督作用。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和《常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五、强化监督行为
16.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确保群众监督渠道畅通有效,及时依法处理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按照省高院、省政法委、省政府提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新要求,积极推进出庭应诉工作。
17.强化对权力的制约。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违法行政行为。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信息交流、线索移送及反馈等长效机制。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8.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方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重要作用。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复议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提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办案能力。
19.深化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统计报告分析制度,积极做好行政调解统计报送和阶段总结工作。促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改进行政调解方式,增强行政调解效力。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