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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环境信访积案化解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6-00080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6〕7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6-04-26 发布日期: 2016-05-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开展环境信访积案化解活动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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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环境信访积案化解活动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6〕75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坚持两加战略,深化四大战役”总体部署,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决定在我区开展环境信访积案化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突出信访问题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排查化解以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的环境矛盾纠纷,进一步规范环境信访程序和秩序,切实解决一批久拖不决的重复、越级环境信访问题。以信访当事人停诉息访为目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一场环境信访积案化解的攻坚战,最大限度地推动“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推动环境信访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切实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环境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力争在破解环境信访难题上有突破,努力把环境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到市的信访积案85%以上得到化解、去京和赴省的信访积案90%以上得到化解。通过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推进,使全区环境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我区环境信访形势平稳可控。

三、方法步骤

重点环境信访积案化解活动从2016年4月15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问题梳理阶段(4月15日-7月3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4年以来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全区环境信访进行梳理,特别是对去京、赴省、到市和上级领导批办的信访进行重点排查。

(二)任务分解阶段(8月1日-8月1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信访逐件制订工作要求,建立责任体系和责任网络,明确包案领导,落实责任单位。

(三)集中化解阶段(8月16日-9月15日)。各单位对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调处化解工作,逐件形成书面处理意见。

(四)考核验收阶段(9月16日-9月30日)。领导小组对信访积案化解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对此次积案化解活动的成果进行评比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级要按照“调处与稳控并重,化解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因案施策,集中化解。对2014年以来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全区重点环境信访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对去京、赴省、到市和上级领导批办的信访进行重点排查,系统地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集中化解。对信访问题未终结案件,要通过深入实地、与信访当事人及有关各方反复沟通,系统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合理运用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案情实际,切实提出化解方案,因案施策。积案化解要注重方法和技巧,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要化解积案,又要全面考虑权衡,防止因个案解决而引发连锁反应。对积案的解决,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加强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确保信访人息诉罢访。

(二)领导包案,深入化解。建立一件信访积案、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小组、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的“五个一”推进机制,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要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包案领导要包处理解决、包化解结案、包教育稳控、包停诉息访。针对信访积案的实际情况,包案领导亲自听取汇报,亲自主持研究,亲自协调督办,推动环境信访的有效化解。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

(三)推进终结,依法化解。认真听取诉求,对有政策依据的合理诉求,要迅速解决;对暂时还没有政策依据但确实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参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对已做出明确结论,但上访人不接受处理意见的,引导其进入复查复核程序,按照信访答复、复查、复核的“三级程序”终结;对拒不提出复查复核申请、坚持以相同诉求和理由上访的,采取初审初定、集中会办、公开听证、市级认定、省级认定和社会公示 “六步工作法”予以终结。

(四)严格执法,促进化解。对排查出的重点环境信访事项,涉及企业违法违规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对存在的环境问题限时改正到位,促进积案的化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重点环境信访积案化解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重点环境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环保副区长任组长,区政法委、信访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局、环保局、城管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组织和协调重点环境信访积案化解活动的实施、督查和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重点信访积案化解活动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开发区、街道)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工作班子,落实专人负责,细化完善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的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案件的化解攻坚责任主体。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的职责,指导和配合各镇(开发区、街道)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各单位要将化解信访积案责任层层分解和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三)做好部门联动。各镇(开发区、街道)对本次活动列出的信访案件进行专题研讨,逐一过堂,一案一策,通过综合运用协商解决、信访终结、困难救助等行政、经济、法律途径,争取问题一步到位。对于跨地区、跨部门、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要加强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横向联动、纵向带动、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查督办。为有效推进本次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成效,领导小组将按照“六有”的标准(有包案下访、有回访反馈、有处理方案、有稳控措施、有解决时限、有台账记录)对重点环境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着力解决越级、重复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环境矛盾。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公开投诉话,畅通信访渠道,强化媒体对整治的监督,形成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活动的深入推进。

(六)落实长效措施。要加强环境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初信初访、重信重访的调处机制,全面压降环境信访总量,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按月对各镇(开发区、街道)的信访调处情况进行通报,对全年累计三次以上排名前3位的地区、上级政府挂牌督办或地方政府承诺未到位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对环境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地区的同类型建设项目实施限批。对化解信访积案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积案得不到有效化解,没有达到活动目标要求的,并要予以通报批评;由此引发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对信访调处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将严肃处理。

 

附件:1.1-3月份各镇信访受理情况

2.重点环境信访积案化解任务分解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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