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武进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6日
武进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苏教基〔2015〕15号)和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常州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常教基〔2015〕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
(一)一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
我区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以来,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到2015年,我区共新改扩建幼儿园25所。财政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区财政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预算,落实了生均公用经费(400元/年/生)和专项补助经费(500元/年/生)。各镇(开发区、街道)均办好至少一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成立了5所优质学前教育集团。保教质量持续提高,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73.08%,3-6岁幼儿毛入园率达99.7%。无证园所得到规范整治。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90%以上,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持证率逐年提高。2014年,我区成功创建为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
(二)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全区现有正式注册幼儿园52所(不含集团园的11所分园、办园点),其中公办园与集体办园40所,民办幼儿园12所,另有6所幼儿园正在建设之中。同时,依托村委、社区设立了22所村办园,规范审批了56所民办简易托幼机构。
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职员工3194名,其中公办园与集体办园教职工总数达2601名,专任教师1792名。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一是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外来人口的增加和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的到来,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资源仍旧相对短缺,入园矛盾仍比较突出。
二是幼师事业编制比例过低。全区公办幼儿园在编幼儿园教师仅为96人。
三是学前教育发展不够均衡。城区与乡镇之间、园所之间、类别与办园性质不同的幼儿园之间发展不够均衡。保教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办园内涵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指导思想
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以加强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为原则,以落实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改革创新为重点,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突破学前教育发展瓶颈,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保障儿童健康快乐成长,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以扩大资源为基础,以健全保障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突破,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努力建设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多元发展、特色鲜明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战略转型,从注重扩大资源转向扩大资源与内涵建设并举,从注重解决群众急需转向解决群众急需和追求入园方便公平并举,从注重重点建设转向重点建设与全面建设并举,从注重项目推进转向项目推进与机制构建并举,推动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普惠力度、内涵建设、均衡发展等方面,达到全省同类区域先进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坚持公益普惠,完善服务体系。深化以公办为主,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进一步优化配置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健全覆盖城、镇、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试行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民办幼儿园服务区制度,确保90%以上的适龄幼儿在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入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优化资源结构,避免出现高收费幼儿园过多问题。早教实验基地覆盖率达80%,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在城乡普遍开展。
2.坚持政府主导,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明确区镇两级相关职责,由区政府主导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建立区级统筹、以镇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学前教育投入主体责任。坚持与经济发展相同步,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3.坚持内涵发展,提高保教质量。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内涵建设,重点关注农村幼儿园和城镇薄弱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加强省优质园建设,到2020年,全区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90%,全区所有镇中心幼儿园分园达市优质标准。在新增资源、改善条件的同时,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到2020年,所有人员持证上岗,其中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比例达80%。以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4.坚持创新推动,突破瓶颈问题。落实江苏省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学前教育办园体制与机制的研究,破解发展难题,到2016年,全面落实独立法人资格,逐步提高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到2020年,确保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教师中全民事业编制比例达到省、市要求。推进集团化办园,加大省优质园与合格园结对帮扶力度,缩小园际差异。将幼儿园保教人员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系列,加强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保育人员的专业培训,5年中确保受训率达90%以上。
四、主要举措
(一)履行职责,加大学前教育保障力度
1.健全机制,保障学前教育的各项投入
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受教育者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做到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在合理确定家庭分担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学前教育专项补助的长效机制,逐步把公办幼儿园核心办园成本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标准不低于省定标准。对公办幼儿园的内涵提升、办学条件改善以及教师待遇提高等实行专项补贴。公办幼儿园和享受政府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前提下,根据办学综合成本、社会承受能力、办学类型和层次,由发改、教育、财政部门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将家庭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其他民办幼儿园在保证发展基金提留25%的前提下,根据幼儿生均培养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报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2.立足公益,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订《武进区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区政府将学前教育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充分考虑计划生育调整和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预留符合规定要求的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常州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中幼儿园设置标准(40座/千人,近期每班35座,远期每班30座。用地面积中心城区≥15平方米/座;外围区域≥18平方米/座)或《武进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1-2020)》中幼儿园设置标准(45座/千人;按照18班-24班控制,近期每班35座,远期每班30座),规划布局幼儿园数量和规模。到2020年,全区规划布局标准化幼儿园25所左右,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公办幼儿园,尽快完善“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是2011年后新建成的城镇和新农村居民区配套幼儿园,均应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坚持区级统筹、区镇共建的管理机制,区、镇两级人民政府共同承担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幼儿园园舍维修及校园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全面消除幼儿园危房。区域内农村和城镇省优幼儿园比例差距不超过10%。规模达到1轨以上的村级幼儿园,可独立建制也可作为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分园统一管理,乡镇中心园应在其办园许可文件中明确标注下辖的分园(含办园点)数量及其名称。
加大装备投入,不断提升幼儿园教育装备现代化水平;积极加快幼儿园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园园通”。
3.突破瓶颈,逐步落实独立法人资格
依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政府举办的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法人登记制度。2016年,凡符合条件的集体办幼儿园,机构编制部门应办理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
4.基于普惠,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制定武进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地位。
按照公办幼儿园同等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适当补贴,并通过购买服务、减免或补助房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多种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仍需支付园舍租金的,实行政府限价,产权所有人不得随意提高租金。
5.帮困关怀,资助困难儿童和特殊儿童
政府按省定标准,每年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城镇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等。对城乡低保、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员家庭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及残疾儿童、孤儿、烈士子女的保教费,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减免。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融合教育,并实行免费,特殊教育学校应当设置学前教育班接收学龄前残疾儿童。
(二)提升素质,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1.配齐配足人员,提高师资水平
一是进一步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区相关部门,对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全面梳理本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状况,制定2016-2020年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将师资队伍合格与否作为幼儿园审批、年检、评估等的一票否决指标,确保到2020年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均按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并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公办幼儿园确保每班配备“两教一保”,民办幼儿园按照实际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二是持续提高教师编制比例。区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科学测算和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创新用人机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用于招聘幼儿教师。支持编外聘用教师通过公开招聘转为在编教师,不断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加大男幼师招聘和培养力度,完善学前教育师范男生免费培养制度,鼓励各园招聘和引进男幼师,努力优化幼师性别结构。到2020年,70%以上的公办园与集体办园至少配有1名男幼儿教师。
三是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待遇权益。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规范用工行为。建立保教人员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保教人员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分配、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经考核合格的公办在编幼儿教师工资水平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执行。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据幼儿园和聘用人员双方约定执行,其工资水平应不低于上年度本区城镇单位中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其社保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各镇(开发区、街道)给予幼儿园一定的补助。支持、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公办园非在编聘用教师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区教育、人社等部门要进一步保障各类幼儿教师在聘用、职评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同等权利,确保各类评先评优中,学前教育教师占有合理比例。
四是严格落实资格准入制度。幼儿园教师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对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教师给予注册登记,建立资源库,为其业务培训、职称评审、评优评先以及有序流动等提供制度保障;严格实行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学历应达到专科以上。
五是加大幼儿教师培训力度。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幼儿教师在职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范畴,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进一步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实施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工程和名师培育工程,培养一批有一定知名度的名园长、名教师和其他岗位优秀人才,到2020年,新增1-2名省特级教师,20名左右常州市优秀教师,50名左右武进区优秀(骨干)教师。鼓励教师进行高学历进修,不断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幼儿教师比例。加强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保育人员专业培训,5年中受培率达到90%。定期开展幼儿园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提高幼儿教师业务水平。卫计部门负责做好各级各类幼儿园(含简易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和保健、保育人员的业务培训。
2.深化教育科研,引领特色发展
一是健全教研制度。加强学前教育教科研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前教育实践研究。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城镇优质幼儿园,建立兼职教研员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切实承担起辖区内学前教育管理、指导和教师培训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把幼儿园课程游戏化作为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围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普遍开展幼儿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培训,提高课程设计和实施能力。
二是建立共进机制。建立“结对园”牵手帮扶共进机制,以优质骨干幼儿园为龙头,联合各镇(开发区、街道)中心园、集体园、民办幼儿园,组建幼教发展联盟,实施“示范带动、园际联动、协作交流、互助发展”策略。完善区域性带教网络,做优区级自培基地,为辖区内各幼儿园搭建“跟岗挂职带教”平台,有效推进各园办园质量的提升和优质均衡发展。继续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名园加新园、名园带弱园”等集团化办园新模式,充分体现百花齐放、互助共生的生动局面,全面提升全区幼儿园办园品质,推进城乡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是追求特色发展。通过建设共进机制,实现优质资源的扩展。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科学研究,深入推进幼儿园主动发展战略,引导幼儿园走差异发展和特色发展之路,培育有特色、有活力的园所文化。加强幼儿园课程建设与改革,全面实施“武进区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园建设工程,每年配套一定的奖励经费,扶持幼儿园课程游戏化项目建设;鼓励走园本化发展之路,开发地方、园本课程,逐渐形成办园特色,丰富办园内涵。
3.搭建共育平台,推进家园合作
建立家长和社区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幼儿园要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不断提高学龄前儿童的家庭教育质量。
要积极搭建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平台,早教实验基地覆盖率达80%,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早教活动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在城乡普遍开展,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优质早教服务。
(三)科学评估,健全学前教育监管体系
1.加强检查考核力度
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领导和监管,坚持以区政府领导和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为主体、教育行政部门为业务指导与质量监管、有关部门按职能履行职责的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日常管理和年检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实管理力量,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区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卫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含简易托幼机构)卫生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落实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发改、公安、安监、住建、消防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与指导。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及办园点,切实加强对审批设立的简易托幼机构的规范管理。区政府继续加强对乡镇学前教育工作考核,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与管理以及无证园所清理整顿长效管理工作列入对各地年度考核和文明乡镇考核指标体系。
2.落实教育督导职责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学前教育的专项督导,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督导检查,督促乡镇和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并向社会发布督导报告。开展学前教育质量监测。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保教并重、科学保教,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在关注幼小衔接的同时关注小幼衔接,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严禁违背教育规律、赶超进度。
3.完善安全防护体系
实行幼儿园安全属地管理制度。各镇(开发区、街道)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全覆盖的幼儿园防护体系,建立健全严格的人身安全、食品安全、车辆安全、卫生防疫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改革。严格实行区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管、各乡镇为主体、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优化调整资源配置,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综治、编办、发改、教育、公安、财政、人社、住建、卫计、市场监管、安监、国土、规划、消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学前教育管理工作。
2.健全保障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区政府将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作为重大民生事业,逐年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在总教育经费中的比例。区教育、发改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各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督导检查,加大考核力度。区政府建立长效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以“常州市学前教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和“江苏省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区”等为抓手,将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实绩的考核指标。区政府对各部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成绩突出、在当地能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前教育机构和部门,每2年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镇(开发区、街道)和教育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和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1.武进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新改扩建幼儿园项目情况汇总表
2.武进区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3.武进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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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新改扩建幼儿园项目情况汇总表
镇
域
实施
时间
2016-2020年度项目计划
项目幼儿园名称
办园体制
办园区域
项目建设类型
计划新增资源
项目经费预算(万元)
公办
普惠性民办
非普惠性民办
城区
镇区
乡村
新建
改建
扩建
新增土地
面积(亩)
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
新增教育装备(万元)
市级财政
县级财政
镇乡财政
幼儿园保教收费
社会力量募集
横山桥
2016
横山桥中心幼儿园分园
√
20
7300
500
3500
200
800
嘉泽镇
成章幼儿园
300
10
40
牛塘镇
牛塘中心幼儿园长虹分园
14.34
8635
3000
前黄镇
前黄幼儿园分园
5908
1500
横林镇
横林中心幼儿园
30
13340
1000
5000
每人每月400元
礼嘉镇
礼嘉中心幼儿园
25
12000
雪堰镇
漕桥幼儿园
7.179
2700
100
合计
7
5
2
106.519
50183
3410
16340
2017
芙蓉幼儿园
2000
50
600
牛塘中心
幼儿园原址改建
1200
崔桥幼儿园
3
1
250
2300
2018
五一幼儿园
15
6000
1800
厚余幼儿园
180
6
潘家幼儿园
7980
380
1600
遥观镇
2019
遥观中心幼儿园
750
南夏塾
2020
南河幼儿园
24
10000
4500
幼儿园总数
总计
13
0
8
9
4
160.519
74163
4140
25490
290
2650
注:1.本表请按5个年度(2016-2020)分别填报;
2.镇区:镇(乡)政府所在地;乡村:农村地区,除镇(乡)政府所在地;
3.项目建设类型:(1)“新建项目”为完全新建(包括征地新建、原址新建、易地新建)的幼儿园;或原有幼儿园规模很小,经总体设计后,建设体量相对原幼儿园规模较大的,也属于新建项目;(2)“扩建项目”是指幼儿园在原有园舍基础上主要以改善功能而适当扩大规模建设园舍的项目;(3)“改(扩)建项目”:是指将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舍(或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改造成幼儿园的园舍建设项目。
附件2
武进区第二期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一、幼儿园布局总体规划
本规划共安排幼儿园85所,其中:保留53所,扩建7所,迁建1所,新建24所。
二、城区幼儿园规划
(一)城区湖塘、高新北、牛塘片
保留幼儿园24所,扩建1所,新建12所。
1.保留:
卢家巷幼儿园(H&N-Y02),用地规模为126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金太阳幼儿园(H&N-Y03),用地规模为10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班。
鸣凰中心幼儿园花园园(H&N-Y04),用地规模为65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2班。
新城阳光幼儿园(H&N-Y05),用地规模为30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42班。
何留幼儿园(H&N-Y06),用地规模为945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班。
鸣凰中心幼儿园晓柳园(H&N-Y07),用地规模为54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9班。
鸣凰中心幼儿园(H&N-Y08),用地规模为19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班。
四季新城幼儿园(H&N-Y09),用地规模为4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9班。
湖塘中心幼儿园(H&N-Y10),用地规模为10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城东幼儿园(H&N-Y11),用地规模为6531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2班。
李公朴幼儿园(H&N-Y12),用地规模为102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1班。
武进机关幼儿园天禄分园(H&N-Y13),用地规模为9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班。
湖塘中心幼儿园长安园(H&N-Y14),用地规模为108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湖塘中心幼儿园阳湖名城园(H&N-Y15),用地规模为365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9班。
武进机关幼儿园(H&N-Y16),用地规模为16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马杭中心幼儿园(H&N-Y17),用地规模为13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1班。
锦绣幼儿园(H&N-Y18),用地规模为10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湖塘桥实验幼儿园(H&N-Y20),用地规模为11025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1班。
机关幼儿园星河国际园(H&N-Y23),用地规模为126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新城公馆幼儿园(H&N-Y28),用地规模为11025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1班。
莱蒙幼儿园(H&N-Y29),用地规模为945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班。
大风车幼儿园(H&N-Y50),用地规模为5483平方米,办学规模为9班。
美登堡幼儿园(H&N-Y51),用地规模为11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班。
丫河幼儿园(H&N-Y56),用地规模为63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9班。
2.扩建:
牛塘中心幼儿园(H&N-Y01),用地规模为945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班。
3.新建:
规划幼儿园(H&N-Y19),用地规模为126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规划幼儿园(H&N-Y21),用地规模为189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班。
规划幼儿园(H&N-Y22),用地规模为126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1班。
规划幼儿园(H&N-Y24),用地规模为126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规划幼儿园(H&N-Y25),用地规模为126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规划幼儿园(H&N-Y26),用地规模为189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班。
规划幼儿园(H&N-Y27),用地规模为5775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1班。
规划幼儿园(H&N-Y30),用地规模为126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规划幼儿园(H&N-Y31),用地规模为189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班。
规划幼儿园(H&N-Y32),用地规模为126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长虹幼儿园(H&N-Y37),用地规模为815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5班。
规划幼儿园(H&N-Y52),用地规模为11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班。
(二)城区经发区西太湖片
保留3所,新建2所。
1.保留
礼河幼儿园(J&X-Y01),用地规模为252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班。
滆湖科技幼儿园(J&X-Y02), 用地规模为13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牛津国际幼儿园(J&X-Y11),用地规模为1512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2.新建:
规划幼儿园(J&X-Y03),用地规模为252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班。
规划幼儿园(J&X-Y10),用地规模为189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0班。
(三)城区高新南片
保留幼儿园5所,新建1所。
南夏墅中心幼儿园(GXQ-Y01),用地规模为9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5班。
塘洋幼儿园(GXQ-Y02),用地规模为888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6班。
庙桥幼儿园(GXQ-Y03),用地规模为10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2班。
机关幼儿园高新区分园(GXQ-Y06),用地规模为189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班。
南湖幼儿园(GXQ-Y08),用地规模为1512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规划幼儿园(GXQ-Y12),用地规模为1134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班。
三、其他乡镇幼儿园规划
1.嘉泽镇:保留幼儿园2所,扩建2所。
(1)保留:
嘉泽中心幼儿园(JZ-Y01), 用地规模为9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5班。
夏溪幼儿园(JZ-Y03), 用地规模为1134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班。
(2)扩建:
厚余幼儿园(JZ-Y02), 用地规模为6123平方米,办学规模为9班。
成章幼儿园(JZ-Y04), 用地规模为41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6班。
2.湟里镇:保留幼儿园3所。
湟里中心幼儿园(HLA-Y01), 用地规模为2533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1班。
村前幼儿园(HLA-Y02), 用地规模为5192平方米,办学规模为9班。
东安幼儿园(HLA-Y03), 用地规模为1512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3.前黄镇:保留幼儿园4所,新建1所。
前黄中心幼儿园(QH-Y01),用地规模为6335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2班。
寨桥幼儿园(QH-Y02),用地规模为5835平方米,办学规模为9班。
运村幼儿园(QH-Y03),用地规模为15318平方米,办学规模为9班。
寨桥实验幼儿园(QH-Y07),用地规模为1512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2)新建:
前黄中心幼儿园分园(QH-Y04),用地规模为2268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班。
4.礼嘉镇:保留幼儿园3所,新建1所。
礼嘉中心幼儿园(LJ-Y01), 用地规模为1575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0班。
政平幼儿园(LJ-Y02), 用地规模为1134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班。
坂上幼儿园(LJ-Y03), 用地规模为925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5班。
礼嘉中心幼儿园分园(LJ-Y04), 用地规模为126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班。
5.遥观镇:保留幼儿园1所,扩建幼儿园1所,新建2所。
宋剑湖幼儿园(YG-Y02), 用地规模为7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2班。
遥观中心幼儿园(YG-Y01), 用地规模为105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班。
(3)新建:
规划幼儿园(YG-Y03),用地规模为1512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规划幼儿园(YG-Y04),用地规模为1512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6.横山桥镇:保留幼儿园2所,扩建1所,新建2所。
横山桥中心幼儿园(HSQ-Y01), 用地规模为1512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新安幼儿园(HSQ-Y03), 用地规模为945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5班。
芙蓉幼儿园(HSQ-Y02), 用地规模为5897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5班。
规划幼儿园(HSQ-Y04), 用地规模为189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0班。
规划幼儿园(HSQ-Y05), 用地规模为189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0班。
7.横林镇:保留幼儿园2所,扩建1所,新建1所。
横林中心幼儿园(HLB-Y01), 用地规模为1743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7班。
横林中心幼儿园欧里分园(HLB-Y03), 用地规模为4669平方米,办学规模为6班。
崔桥幼儿园(HLB-Y02), 用地规模为562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2班。
规划幼儿园(HLB-Y04),用地规模为1512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8.洛阳镇:保留幼儿园1所,迁建1所,新建1所。
洛阳中心幼儿园(LY-Y01), 用地规模为18913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班。
(2)迁建:
戴溪幼儿园(LY-Y02), 用地规模为1134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8班。
规划幼儿园(LY-Y03), 用地规模为189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9.雪堰镇:保留幼儿园3所,扩建1所,新建1所。
雪堰中心幼儿园(XY-Y01),用地规模为1323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1班。
潘家幼儿园(XY-Y02), 用地规模为10079平方米,办学规模为24班。
南宅幼儿园(XY-Y03), 用地规模为795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2班。
漕桥幼儿园(XY-Y04), 用地规模为8175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2班。
规划幼儿园(XY-Y05), 用地规模为2268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36班。
附件3
武进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为提高我区广大幼儿教师素质,规范幼儿教育行为,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结合省、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立足我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及问题,以“创新机制、强化师资”为目标,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特制定我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走人才强教之路,统筹幼教人才队伍建设。以“落实法人资格、增加事业编制”为保障;以人才能力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创新师资培训培养,提高全体幼儿教师能力为核心,全面提高我区幼儿园教师的整体素质,推动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建设一支师德好、素质高、专业化的幼儿教师队伍。
二、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职员工3194名,其中专任教师2140名;公办园与集体办园教职工总数达2601名,其中专任教师1792名,专科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持证率逐年提高。
(一)建立机制,强化师资
1.落实法人资格
依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政府举办的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法人登记制度。到2016年底,凡符合条件的集体办幼儿园,机构编制部门应办理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
2.增加事业编制
区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科学测算和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创新用人机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用于招聘幼儿教师。支持编外聘用教师通过公开招聘转为在编教师,逐步提高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到2020年,确保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教师中全民事业编制比例达到省、市要求。
3.配足保教人员
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区相关部门,对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江苏省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全面梳理本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状况,将师资队伍合格与否作为幼儿园审批、年检、评估等的一票否决指标,确保到2020年所有公办、民办幼儿园均按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并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公办幼儿园确保每班配备“两教一保”,民办幼儿园按照实际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4.严格资格准入
幼儿园教师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对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幼儿教师给予注册登记,建立资源库,为其业务培训、职称评审、评优评先以及有序流动等提供制度保障;严格实行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新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学历应达到专科以上。
(二)培训培养,提升素质
1.分层培训促成长
教育行政部门把幼儿教师在职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范畴,有计划、分层次地实施幼儿教师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一是进一步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落实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二是实施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工程和名师培育工程,创新培训模式,培养一批有一定知名度的名园长、名教师和其他岗位优秀人才,到2020年,新增1-2名省特级教师,20名左右常州市优秀教师,50名左右武进区优秀(骨干)教师。三是鼓励教师进行高学历进修,不断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幼儿教师比例。四是加强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保育人员专业培训,5年中受训率达到90%。五是定期开展幼儿园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提高幼儿教师业务水平。六是卫计部门负责做好各级各类幼儿园(含简易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价和保健、保育人员的业务培训。
2.重点培养展优势
加大男幼师招聘和培养力度,完善学前教育师范男生免费培养制度,努力优化幼师性别结构,发挥男教师优势,创设有利于幼儿活泼健康的成长环境。鼓励区域内优秀初高中男学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着力提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比例。鼓励各园招聘和引进男幼师,到2020年,70%以上的公办园与集体办园至少配有1名男幼儿教师。健全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机制,整体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3.教育科研领发展
要加强学前教育教科研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前教育实践研究。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城镇优质幼儿园,建立兼职教研员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切实承担起辖区内学前教育管理、指导和教师培训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把幼儿园课程游戏化作为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围绕幼儿园课程游戏化,普遍开展幼儿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专业培训,提高课程设计和实施能力。
4.帮扶带教保均衡
建立“结对园”牵手帮扶共进机制,以优质骨干幼儿园为龙头,联合各镇(开发区、街道)中心园、集体园、民办幼儿园,组建幼教发展联盟,实施“示范带动、园际联动、协作交流、互助发展”策略。完善区域性带教网络,做优区级自培基地,为辖区内各幼儿园搭建“跟岗挂职带教”平台,有效推进各园办园质量的提升和优质均衡发展。继续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名园加新园、名园带弱园”等集团化办园新模式,充分体现百花齐放、互助共生的生动局面,全面提升全区幼儿园办园品质,推进城乡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加大保障,提高待遇
一是深化幼儿园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规范用工行为。依法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二是建立保教人员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保教人员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分配、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经考核合格的公办在编幼儿教师工资水平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执行。三是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据幼儿园和聘用人员双方约定执行,其工资水平应不低于上年度本区城镇单位中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其社保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各镇(开发区、街道)给予幼儿园一定的补助。支持、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公办园非在编聘用教师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四是区教育、人社等部门要进一步保障各类幼儿教师在聘用、职评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同等权利,确保各类评先评优中,学前教育教师占有合理比例。
四、组织实施
与我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相衔接,按照教育部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落实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根据规划确定总体目标和分年度目标,研究制定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以乡镇为基本单位逐级落实计划。
(二)加强过程管理
“建立机制,强化师资”、“加大保障,提高待遇”由区政府牵头,联合发改、人社、编办、财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等部门,联合商讨,逐年落实。“培训培养,提升素质”由区教育局、教研室全面规划,分布实施。
(三)加强督导检查。
区政府建立长效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由区教育局督导室结合我区督导制度,切实根据规划,做好各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调查,并逐年及时反馈。对成绩突出、在当地能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前教育机构和部门,每两年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