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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6-0001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6〕7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6-01-19 发布日期: 2016-0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就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完善预案、团结协作等方面对春运工作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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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2016年春运从1月24日开始至3月3日结束,共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营造和谐春运氛围,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现将春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春运工作

2016年全区春运工作要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谋划组织,强化应急保障,规范春运秩序,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办、经信局、公安局、交通局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应急办、文明办、报社、广播电视台、发改局(物价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农业局、卫生局、安监局、旅游局、供电公司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等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春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春运值班电话为:86503530、86599577,传真电话为:86508503。各镇(开发区、街道)、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机构,健全值班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统一指挥调度,及时协调处理春运中出现的问题。区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和健全信息采集上报制度,落实1名信息联络员,向区春运办上报信息,保证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联络员名单于1月22日前上报区春运办)。

二、全面部署,夯实春运安全基础

(一)增强安全管理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相关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杜绝违法违章行为。

(二)加强源头安全防范,严把制度落实。公安、交通和安监等部门在春运前要深入到辖区客运企业、客运站、旅游景点、码头渡口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备一律不得投入春运。同时要加大客运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的警力投入,做好客运站内外等人流聚集地的防火、防爆和治安工作,防控恶性恐怖暴力事件发生。

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的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凡企业不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和类型等级与开行线路不符,驾驶员无从业资格或未按要求通过安全警示教育和专项安全驾驶培训的,不得参加春运;驾驶员、车辆未取得公安部门2016年《春运驾驶员准驾证》《春运车辆临时检验合格证》的,不得参加春运;车况达不到一级标准的营运货车,不得从事危险物品运输。要严格旅游包车业务审查,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暂停其业务审核并督促整改。要加强公路、航道巡查养护,保持公路、桥梁及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维护干线公路畅通。要严格加强公路超限运输管理,严防超限车辆利用春节假期非法从事超限运输。要加强对航道、港口及其设施的检测维护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港口安全、航道畅通。

公安、交通部门要互相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对参加春运的全部营运车、船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参加春运的车船符合营运安全要求,严禁无证无照客车、船舶投入春运。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参加春运的企业资质、车船技术的审查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发放春运证。

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监控和管理,对所有参运车船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船参与春运,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客运站严格执行驻站检查制度、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责任;并对停、发车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出行,维护好客运站场秩序。

(三)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动态监管。要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查处违章超车、超速、超载、超时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要开展春运客运秩序集中整治,加大监督、稽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靠、窜班窜线、站外揽客、倒客甩客、旅游包车车辆长期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运用GPS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及时纠正、查处营运车辆违法行为。

三、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据《武进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部门要完善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可能的突发事件。对可能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下的工作预案,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加强演练,提高应对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的能力,提前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等工作,在春运开始前要做好车辆防滑链、道路融雪剂、除雪机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对突发事件情况下的旅客临时安置点,要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安排好应急疏导运力,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疏导旅客异地安置,避免旅客大量集中滞留。

四、团结协作,加强春运协调配合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围绕春运工作的热点,加大对春运组织、服务保障等方面的报道,通过舆论宣传监督促进春运服务上水平;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发布气象情况、车船航班安排、旅游景点状况、安全注意事项、劳动力市场需求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物价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检查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春运运价和各项收费标准,严查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妥善处理旅客投诉。劳动保障部门要引导各企业错开放假时间,尽量避开春运高峰,动员大型企业安排员工分批有序返乡。旅游部门协调督促旅游企业抓好旅游运输管理,做好旅游景点停车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各执法部门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禁“乱收费、乱涨价、乱罚款”等行为。同时,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运统计和总结工作,按规定时间上报数据统计报表、春运安全情况以及春运工作总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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