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点项目推进制度,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区发改局(重大办)牵头,区财政、国土、规划、环保、住建、政务、消防、供电等单位参加的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区重点项目年度安排、投资计划等情况;
2.掌握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3.研究解决重点项目在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解决项目建设在审批(核准、备案)、土地、环保、规划、住建、电力、消防等方面的问题;
5.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加强项目监督与管理。
二、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紧急事项时,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提请后,可临时召开。
2.联席会议由牵头单位召集,负责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相关部门补充说明。
3.办公室内部推进制度
(1)月底问题反馈制度。每月月底,区发改局(重大办)全面了解掌握重点项目存在问题情况,并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
(2)上旬问题解决制度。每月上旬,各相关部门根据问题实际,分头行动,加强沟通协调,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给予解决或明确答复,暂时解决不了的或需要部门会办的问题,以及问题已解决情况等及时反馈给区发改局(重大办)。
(3)中旬现场解决制度。每月中旬,区发改局(重大办)牵头相关部门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对需要部门联合会办的问题进一步进行会商会办。
(4)下旬问题研讨制度。每月下旬,区发改局(重大办)牵头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对部门层面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进一步研讨,形成初步建议,报区委、区政府。并及时将初步建议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
如遇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深入到项目建设现场,进行会商会办,确保解决问题的时效性。
三、部门分工
1.发改部门:负责筛选提出重点项目名单,汇总重点项目建设中需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通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执行落实情况;牵头负责协调重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节能评估等工作;
2.财政部门:负责对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3.住建部门: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审批等相关工作,做好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批复;
4.规划部门:负责协调重点项目规划选址、规划许可;
5.国土部门:负责协调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事宜,提出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方面的措施建议;
6.环保部门:负责协调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7.政务部门:负责重点项目有关审批事项服务、招投标等工作;
8.消防部门:负责重点项目消防审批事项服务工作;
9.供电部门:负责重点项目的电力供应及电网项目的推进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5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
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