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2015年度,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和谐社会”的号召,主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见义勇为活动,用实际行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人员。他们中有的临危不惧,舍己救人;有的不畏强暴,勇斗歹徒;有的扶正祛邪、伸张正义;有的抢险救灾,救死扶伤,在建设平安武进、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授予董飞等10名同志“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1.董 飞,男,26岁,武进区雪堰镇城湾村委村民;
2.刘照叔,男,45岁,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七里塘乡四家刘村村民,无锡市信协机械厂工作人员;
3.胡 勇,男,45岁,武进区雪堰镇周桥村委村民;
4.杨永明,男,45岁,武进区前黄镇杨桥村委村民;
5.张 星,男,27岁,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刘集镇田圩村村民,常州齐力搬运有限公司员工;
6.吴晨嘉,男,32岁,常州市钟楼区勤业新村居民,常武二手车交易市场个体商户;
7.石林森,男,24岁,溧阳市别桥镇绸缪村委村民,常州钟楼永红艾恩基汽车维修服务部员工;
8.周长州,男,24岁,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南岗乡五户村村民,牛塘建筑公司工人;
9.穆如蒋,男,32岁,江苏省沭阳县高墟镇穆庄村村民,牛塘建筑公司工人;
10.周长成,男,30岁,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南岗乡五户村村民,牛塘建筑公司工人。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分子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见义勇为事业再立新功。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正祛邪、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为建设平安武进、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抄送:常州供电公司,区委各部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
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人民团体。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