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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完成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根据“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就“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及镇(开发区、板块)规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引起高度重视。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及镇(开发区、板块)规划,对于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实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更高层次跨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组建工作班子,细化工作方案,确保规划编制有力有序推进。
2.理清工作思路。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发展规划与城镇规划、土地规划及其他相关空间规划的融合,加强空间规划手段和技术运用,实现“多规合一”。创新规划指标体系,研究提出预期性、导向性指标的同时,增设一些具有约束力且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认真梳理一批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对推进社会建设、生态环保、改善民生作用显著的重大项目,对解决突出矛盾、增进公平效率有力有效的重大政策,增强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3.开门编好规划。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对上汇报衔接,及时了解掌握政策动态,争取使改革和发展事项更多纳入上级规划。要加强横向衔接,会同各领域范围内的其他有关部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防止规划碎片化,确保规划目标、规划任务不冲突、不矛盾。要切实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发挥科研机构、专家和网民等社会各界作用,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社会的认可度。
4.明确序时安排。具体分为四个阶段:①2015年8月前,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及镇(开发区、板块)规划初稿,报“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总体规划纲要衔接;②2015年10月前,基本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及镇(开发区、板块)规划编制,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并进行修改完善;③2015年12月前,完成重点专项规划及镇(开发区、板块)规划送审稿,报“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④2016年,区人代会审议批准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后,各重点专项规划及镇(开发区、板块)规划报区政府审议批准。
5.及时报送资料。各规划牵头单位务必于2015年6月2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人及联络人名单、联系电话报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2015年8月底前完成专项规划初稿,并以文本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及镇(开发区、板块)规划目录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