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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出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 2016-11-30    来源:中国武进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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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完善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11月29日,武进区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从多方面进行规划和部署,进一步规范了应急救助行为,更加合理的配置救灾资源,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预案》规定武进区减灾委员会为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并对各成员单位责任进行明确。

  《预案》明确,区、镇(开发区、街道)两级政府应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的原则,规划、建设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根据《预案》对预警信息的相关规定,区水利局的汛情、旱情预警信息,区国土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区农业局的农业和林业生物灾害、动物疫情及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及时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区、镇(开发区、街道)民政部门将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预案》对可能威胁人民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定3个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详细规定相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及响应终止等内容。同时规定了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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