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住房保障> 内容

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发布日期: 2016-01-13    来源:中国武进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相关阅读:

 

  按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15〕265号通知,下调我市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其中,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调整为2.75%;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50%调整为3.25%;下调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60%调整为1.35%。

  自2015年8月26日(含2015年8月26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2015年8月26日以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按原利率执行,从2016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