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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二)指导协调全区信访工作。
(三)受理公众来访、来信、来电诉求,收集、筛选、整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上报区委、区政府。
(四)查办各类群众信访诉求,向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级机关各部门交办、转办有关信访案件;检查、指导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级机关各部门做好所受理、交办、转办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研判会办、办结报结和意见反馈等工作。
(五)负责各类信访交办件、重点信访积案的督查督办工作;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因群体性集访事件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信访专项考核工作,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开展信访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七)配合公安等部门处理以群众集体上访为由而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等活动;配合处置全区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性应急事件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区政府群体性集访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八)指导协调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相关事务工作。
(九)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民生服务等窗口服务。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性质、内设机构及经费管理方式
常州市武进区信访局,为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共同管理的正科级工作机构,挂常州市武进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牌子。内设机构:办公室、办信科、接访科、征集科、督察督办科、指导协调科。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部门收入情况
1、财政拨款593.65万元,比上年减少7.2%。
(二)部门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开展行政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42.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其他支出合计0.05万元。
2、按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67.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4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33万元),项目支出226.49万元。
四、“三公”等经费预决算及说明
武进区信访局2015年 “三公”等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8万元,决算支出合计8.12万元(包含项目支出中的“三公”经费),实际发生数比预算减少1.6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批150人次,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召开会议9次,参加会议740人次,会议费4.07万元;组织培训6次,参加培训390人次,培训费3.32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费用。
附件:武进区信访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表
武进区信访局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