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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办公室2016年度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6-02-15    来源:中国武进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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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政协办公室是区政协的工作机构,承担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各项组织、服务工作。

  (1)负责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党组会议和区政协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2)负责区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决议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开展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的研究,提出区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区政协的重要文稿,并做好宣传工作;

  (4)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5)负责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6)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7)负责政协委员视察、学习等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8)负责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协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联系;

  (9)负责做好上级领导和莅武团组的接待工作,做好对外联谊工作;

  (10)组织区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统战理论和政协知识,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建设;

  (11)掌握使用好区政协、区政协办公室印章、介绍信,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协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后勤事务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2)接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开展的活动和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区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协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专题报告会,在全体委员中掀起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热潮,进一步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委员把握履职方向,找准工作重点,真正做到以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

  2、深刻领会协商民主建设要求。继续举办政协委员骨干培训班,认真学习关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最新理论成果。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帮助委员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推动协商民主发展的深刻内涵和重要途径,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注重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3、科学把握区域发展形势。立足武进实际,把握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认真学习贯彻区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全区各类重要决策部署精神,加深对当前和“十三五”时期武进发展环境、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的认识,切实将履职实践融入全区发展大局。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研判和对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问题的分析,真正做到知情悉政、高效履职。

  4、深入开展重点调研。紧扣武进“十三五”工作开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结合区域发展具体实践,重点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产城融合发展、生态文明提速、改革创新攻坚等重要工作,精心选择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资政建言,着力探索推进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常委会调研成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5、认真做好专题视察。聚焦全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重要问题的解决情况,定期视察督查,重点围绕项目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重点平台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等课题开展主席会议专题视察,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面掌握情况,积极建言献策。继续组织开展委员大视察活动,拓宽委员悉政视野,激发委员履职热情。

  6、扎实推进对口协商。充分发挥区政协各专委会、各界别组和各基层政协工委的独特优势,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不断提升对口协商实效。引导各专委会、界别组、基层政协工委围绕各相关领域的重要事项,广泛视察、充分协商,形成有见地、有质量、有分量的协商成果,彰显履职成效。

  7、高效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加大社情民意工作力度,健全完善社情民意收集、跟踪反馈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情民意作用。做好引导、发动工作,鼓励委员坚持群众路线,深入了解民生,拓宽信息渠道,积极反映民意。发挥社情民意信息“短平快”优势,增强效率意识,从速编写、从快报送,第一时间让党政领导了解最新情况,促进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8、着力抓好提案督办。及时完成十三届五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的立案、交办工作,做好提案摘报,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及早启动;不断完善主席督办、联合促办、回头查办的提案督办体系,继续开展重点提案督办、提案联合督查和提案办理回头看等活动,继续实行政府提案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切实加强与区政府及各部门的联系,促进合理化建议尽快得到落实,充分发挥提案作用。

  9、加力实施民主监督。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规范化体系,继续推进民主监督员制度。引导各民主监督小组围绕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密切联系、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工作实效。探索机制、创新方法,开展专项集体民主监督,重点围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集中监督,切实加大民主监督工作力度。

  10、精心组织听政议政。关注民生热点,组织委员议政建言,重点围绕中心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全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听政议政活动。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提前视察工作情况、收集反映存在问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组织开展现场问政,汇集群智、系统论证,使职能部门工作更好地顺应民意、服务民生。

  11、坚持完善合作共事。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加强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联谊会的交流沟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进感情、深化共识。通过工作座谈、对口联系、定期走访等形式,积极为社会各界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创造条件,做到提案重点督办、发言重点安排、社情民意重点关注,促进协商主体力量聚合,实现有序政治参与。

  12、广泛开展联系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系,为我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牵线搭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进一步增进友谊、加深共识,为武进发展汇聚强大合力;加强特邀人士工作,广泛吸纳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参加政协活动,鼓励和引导各个阶层为武进发展作出贡献;加强与上级政协、兄弟地区政协的友好往来,在交流中不断学习先进经验,共同推进政协事业发展。

  13、切实加强委员联络。继续开展“委员走访月”活动,及时了解委员思想动态,引导委员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本职,建功立业,有效履职。继续开展“委员悦读”活动,组织“委员沙龙”,为委员相互学习交流创造平台。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鼓励他们广泛联系群众,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人民政协的群众基础。

  14、统筹抓好文史宣传。充分利用《武进政协》杂志、“武进政协网”等宣传阵地,密切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合作,及时报道政协工作动态,宣传工作实绩,为政协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继续加强文史资料的征集、编辑、出版工作,完成《武进历史文化丛书》整套出版任务。全面总结本届政协工作,做好成果材料汇编,展示本届政协履职风采。

  15、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党委、政府把协商民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作出制度化安排。切实把开拓创新贯穿于政协工作全过程,探索协商民主新路径,在议政性常务会议制度、定期协商制度、委员履职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16、有效发挥组织作用。坚持以“三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政协各委组、基层政协工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提升完善委组活动的组织机制、联系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实现政协组织工作更加完备、规范更加明确、程序更加合理。重视专委会职能的有效发挥,健全工作载体,探索运作机制,增强工作活力。完善政协工作联动机制,组织界别组围绕相关专题联合开展活动,形成互联互通的网络体系,实现政协工作力量整合。

  17、不断优化机关管理。继续深化政协机关建设,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优化工作流程,增强协同意识,提高政协机关在政务、会务、事务等方面的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为政协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改进机关作风。

  18、合力做好换届工作。认真总结本届政协的履职实践,把成功经验制度化,为新一届政协开展工作提供支持;按照中央、省、市、区委文件精神及全国政协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新一届政协的产生提出建议、充分协商,确保换届任务顺利完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区政协主要由区各民主党派、区工商联、区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别的代表人士组成,现有界别21个,政协委员444名。区政协下设办公室、研究室、5个专委会(学习与文史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社会事业和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和2个研究会(政协工作理论研究会、炎黄文化研究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综合科、提案科、文史科、行政科(老干部科)5个科室。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区政协办公室2016年预算由办公室、研究室、5个专委会、2个研究会预算组成。预算编制围绕区政协中心工作,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坚持统筹兼顾、厉行节约、透明公开原则,按统一规定的财政供给政策、资金来源渠道和开支标准编制。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预算公开相关数据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武财预〔2016〕1号)确定数据填列,各表说明如下:

  (一)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总计1006.7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增加167.03万元,增长19.89%。主要原因为:一是政策性增资、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调整等原因。二是委员人数增加。

  2.支出预算总计1006.76万元,包括:

  按功能分类,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1.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政协会议、委员视察和其他一般政协事务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59.26万元,增长20.62%。主要原因为:一是提高了委员视察经费的标准;二是增加了政协会议经费。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为:职工人数有所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61.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8.68万元,增长15.81%,主要原因为:职工人数有所增加;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基数调整支出增加等。

  按经济分类,包括:、

  (1)基本支出672.7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项目支出334.03万元:包括:政协会议经费、委员视察经费、政协工作调研经费、文史资料编撰经费、政协工作理论研究会和炎黄文化研究会工作经费、政协工作宣传经费等。

  (二)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本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安排数与《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收入预算总计1006.7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三)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本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支出预算总计100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73万元,占66.82%;项目支出334.03万元,占33.1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本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均与《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1006.76万元,与上年相比,均增加167.03万元,增长19.89%,主要原因为:一是政策性增资、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调整等原因。二是委员人数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本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1006.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7.03万元,增长19.8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政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预算599.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76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为:一是政策性增资支出增加,二是职工人数增加。

  2.政协事务政协会议支出预算1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万元,增长31.25%。主要原因为:参会人数增加。

  3、政协事务委员视察支出预算12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5万元,增长93.11%。主要原因为:(1)政协委员人数由原来的336人增加到444人,(2)核算标准提高。

  4、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预算1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万元,下降8.18%。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8.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万元,增长8.72%,主要原因为职工人数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2、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为职工人数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30.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1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为职工人数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2、住房改革提租补贴支出预算24.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为职工人数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3、住房改革购房补贴支出预算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1万元,增长139.05%,主要原因为职工人数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基本支出预算672.7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0.9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类)284.06万元

  (1)基本工资(款)支出70.93万元。用于发放机关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2)津贴补贴(款)支出198.86万元。用于发放机关人员津贴补贴及岗位津贴等。

  (3)社会保障缴费(款)支出14.27万元。用于支付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306.9万元

  (1)离休费(款)支出63.37万元。用于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护理费等。

  (2)退休费(款)支出180.27万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等。

  (3)生活补助(款)支出1.69万元。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的生活补贴。

  (4)住房公积金(款)支出30.25万元。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提租补贴(款)支出24.77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租金补贴。

  (6)购房补贴(款)支出6.55万元。用于发放新职工的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81.7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81.77万元

  (1)办公费(款)支出16.5万元。用于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款)支出3.5万元。用于单位支付的印刷品支出。

  (3)邮电费(款)支出3.5万元。用于单位信函、包裹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4)差旅费(款)支出5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支出。

  (5)维修(护)费(款)支出2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支出。

  (6)会议费(款)支出5万元。用于单位除全委会、常委会等以外的会议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款)支出0.38万元。用于除专项接待费外的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8)工会经费(款)支出4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9)福利费(款)支出1.27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支出36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支出4.62万元。用于单位除上述未包括的其他日常公用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2016年支出预算1006.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7.03万元,增长19.8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政协事务行政运行支出预算599.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76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为:一是政策性增资支出增加,二是职工人数增加。

  2.政协事务政协会议支出预算1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万元,增长31.25%。主要原因为:参会人数增加。

  3、政协事务委员视察支出预算12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5万元,增长93.11%。主要原因为:(1)政协委员人数由原来的336人增加到444人,(2)核算标准提高。

  4、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预算1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万元,下降8.18%。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8.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万元,增长8.72%,主要原因为职工人数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2、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预算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为职工人数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30.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1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为职工人数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2、住房改革提租补贴支出预算24.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6万元,增长6.72%,主要原因为职工人数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3、住房改革购房补贴支出预算6.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1万元,增长139.05%,主要原因为职工人数增加和政策性调资。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数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的基本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基本支出预算672.7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0.9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类)284.06万元

  (1)基本工资(款)支出70.93万元。用于发放机关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等。

  (2)津贴补贴(款)支出198.86万元。用于发放机关人员津贴补贴及岗位津贴等。

  (3)社会保障缴费(款)支出14.27万元。用于支付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险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类)306.9万元

  (1)离休费(款)支出63.37万元。用于发放离休人员离休费、护理费等。

  (2)退休费(款)支出180.27万元。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等。

  (3)生活补助(款)支出1.69万元。用于发放遗属人员的生活补贴。

  (4)住房公积金(款)支出30.25万元。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提租补贴(款)支出24.77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租金补贴。

  (6)购房补贴(款)支出6.55万元。用于发放新职工的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81.7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81.77万元

  (1)办公费(款)支出16.5万元。用于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款)支出3.5万元。用于单位支付的印刷品支出。

  (3)邮电费(款)支出3.5万元。用于单位信函、包裹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4)差旅费(款)支出5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支出。

  (5)维修(护)费(款)支出2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支出。

  (6)会议费(款)支出5万元。用于单位除全委会、常委会等以外的会议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款)支出0.38万元。用于除专项接待费外的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8)工会经费(款)支出4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9)福利费(款)支出1.27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支出36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支出4.62万元。用于单位除上述未包括的其他日常公用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数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81.77万元,其中:

  (1)办公费(款)支出16.5万元。用于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款)支出3.5万元。用于单位支付的印刷品支出。

  (3)邮电费(款)支出3.5万元。用于单位信函、包裹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4)差旅费(款)支出5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支出。

  (5)维修(护)费(款)支出2万元。用于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支出。

  (6)会议费(款)支出5万元。用于单位除全委会、常委会等以外的会议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7)公务接待费(款)支出0.38万元。用于除专项接待费外的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8)工会经费(款)支出4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9)福利费(款)支出1.27万元。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支出36万元。用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11)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支出4.62万元。用于单位除上述未包括的其他日常公用支出。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安排(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2016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4.86%;公务接待费支出19.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5.14%。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6万元,其中:

  (1)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36万元,实际拥有车辆数9辆,按每辆4万元费用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9.5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相比,降低2.5%。按照厉行节约、只减不增的原则进行预算。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6.31%。主要原因是:两区政协合并后,增加了委员人数。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两区政协合并后,增加了委员人数,委员培训费用支出相应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算机2万元、打印机0.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更新。

  附件:2016年度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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