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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涉民生 欠费终担责
发布日期: 2016-12-30    来源:中国武进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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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区人社局公布一起行政、司法机构联合清缴社保欠费案件。区人社局社保中心、经开区人民法院横林法庭联合清缴某企业拖欠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有力维护了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区社保中心在业务经办中发现,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长期欠缴社会保险费用。经查,该企业在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期间共欠缴社保费用20余万元,造成15名职工无法正常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区社保中心随即启动欠费追缴流程,联合劳动监察、地税等部门与企业多次沟通,在催缴无效的情况下,提请经开区人民法院横林法庭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将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划入区社保中心专户,妥善解决该企业职工享受社保待遇问题。

  区人社局提醒,社会保险关乎职工多项待遇享受,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是企业法定义务,企业应当自觉遵守我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维护好职工社会保险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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