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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索 引 号: 014134202/2016-00078
主题分类: 税务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产生日期: 2016-12-09 发布日期: 2016-12-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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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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