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索 引 号: 014134202/2016-00028
主题分类: 税务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2016年第27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产生日期: 2016-05-05 发布日期: 2016-05-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相关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6年第27号
 

 

为配合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二、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3,填写说明见附件4。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

四、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附件2中《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填写说明、附件3、附件4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

附件:1.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2.《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填写说明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

附列资料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

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5月5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