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省局提出“开拓创新,善治善为”的理念,市局提出“紧扣六大工程,落实改革任务”的要求,按照上级局部署,今年我局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局、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唱响改革发展主旋律,着眼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牢固树立开拓创新理念、经济税收理念、依法治税理念、人才兴税理念、科技强税理念、绩效管税理念,努力推进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促进税收收入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攀升,党风廉政建设效果进一步显现,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以上总体要求,2016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完善税源监控体系,促进收入与经济协调稳定增长
经济是税收发展的基石,坚持税收经济观,必须把发展经济、服务经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职责,在税收与经济的相互关系中,找准地税工作的定位。一是实现收入数量质量双提升。进一步落实“双轨制”收入目标考核办法,科学分解收入任务,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强化收入质量监控,做好与临近地区和经济状况相近地区的横向对比、与以往年份的纵向对比,分析税收增减变化原因,及时发布收入质量预警信息,评价收入管理质量,促进收入可持续、健康增长。加强对部门信息、行业信息的了解,及时关注纳税人各类信息变化情况,准确把握辖区内经济发展动态。二是构建税种管理新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等“营改增”剩余行业税源专项清理。突出自然人税收管理,加强自然人登记源头控管,构建和完善股权转让“链条式”风险管理体系,理清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等涉及资本市场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将资本市场个人所得税管理作为管理重点。提前谋划企业所得税国税征收应对措施,适时开展专项清理,确保存量税源不流失。加强土地增值税的政策执行与清算审核,强化与建筑业的联动管理;依托“以地控税”加强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关联税种的管理,完善存量房评估体系,加强耕、契税政策梳理和辅导,实现多税种一体化管理。积极开展“反避税”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加强“走出去”企业及个人税收服务和管理。三是实现重点税源监控新提升。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定户、定人、定期、定责、定绩“五定”管理,同时配以分析数据化、机构实体化、运行长效化,把重点税源监控做实。我们将建立计算机辅助纳税人涉税风险分析系统,一键展示分析报告;形成案头分析集体会审机制;实现重点税源监控的闭环管理,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科学税源监控体系。四是服务地方经济新发展。自觉服从发展大局,主动顺应经济增长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常态要求,落实好鼓励科技创新、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主动顺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落实好“营改增”扩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强化数据支撑作用,加快构建现代征管体系
改革创新是各项工作推进的源头活水,是保持与时俱进精神状态的本质要求,只有勇于开拓创新,才能赢得主动,赢得未来。一是全面深化推进征管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一项全方位的、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深远的改革,也是今年税收工作的主线。江苏作为总局明确的试点单位,省局已联合省国税局拟定了《江苏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待总局批准后,我们也要按方案执行。该方案包括创新纳税服务体系、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共建税收共治格局等5个方面35类综合试点事项,对全省综合试点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为更好的推进征管改革,我们在密切关注上级出台改革方案的同时,要仔细梳理当前工作,分类分级细化任务分解,以扎实管用的举措,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如期实现。对于过去有基础、已基本实现的事项,如落实纳服征管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要把握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做好优化升级工作;对于先行先试、正在推进的事项,如国地税合作、办税便利化改革、全区范围内的集中注销等,要把握好原则与操作的关系,在正确的道路上又好又快地提升发展质效;对于方案有部署、尚未开展的事项,如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要把握好破旧与立新的关系,找准切入点、选好突破口,确保改革试点与日常工作平稳衔接、有序过渡。二是加快完善专业化岗责体系。认真落实总局征管规范及省局税源管理事项清单,对现有岗位进一步细分,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建立岗位工作规范;根据税种管理要求,进一步优化事项与岗责的匹配。进一步细化税源管理事项工作标准,并结合内控要求,逐个事项逐个环节排查执法风险点,建立“岗位—事项—标准—风险”的对应关系。三是提升中等风险应对绩效。进一步完善中等风险应对制度,建立统一的应对环节行政处罚岗责体系。加强案头审核管理,探索建立我局案头审核工作指南,明确应对流程的节点要求;推行集体税务约谈,发挥会审、集体审议作用。统筹安排风险任务,结合基层实际,合理推送风险任务类型和工作量。加强风险管理的过程监控,从数量、质量、有效和效率等方面对风险管理实施全过程管理。结合各阶段工作需求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或岗位练兵,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会、座谈会,提升整体应对能力。四是强化数据支撑作用。围绕大数据治税工程,加大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着重完善信息化建设的各类规范,做好各类基础性工作。组建运维团队,积极做好“金税三期”工程上线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运维管理,确保系统平稳过渡。
(三)坚持执法责任落实,优化纳税服务理念,促进征纳关系和谐
征纳关系和谐是检验税收现代化的基本标准。要树立“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理念,通过强化纳税满意度推动纳税遵从度提升。一是进一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以防控执法风险为重点,围绕法治示范基地的创建,认真组织对税收执法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事项执法情况的解剖、检查、整改、验收。进一步加大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力度,把行政执法与过错责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执法责任落实到岗,过错责任追究到人。以提高执法水平为重点,在税务行政强制、涉税应诉、不动产司法拍卖税收处理等方面,与法院建立长期信息交互机制。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甄选法律人才组建专业团队,为风险应对、税务稽查、税收强制等税收执法行为提供法律保障。建立行政执法“预警”制度,对税收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事项责任清单制度落实、中等风险应对中税务行政处罚的管理执行等情况进行预警通报,及时纠正执法过错,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二是进一步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认真落实总局“双随机”稽查要求,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税收违法案件;进一步推进查账软件的使用,持续落实好案件跟踪管理制度;加大虚假发票整治力度,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大要案查处,开展积案清理工作,加大曝光力度,切实提升税务稽查的威慑力和执法质效。三是进一步推进督察管理现代化。充分发挥税收执法督察和审计监督职能,针对风险集中和征管薄弱事项,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信息,融合执法风险指标和执法督察指南,创建精准督察新模式,不断推动督察管理方式向现代化发展,起到督察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有效促进税务干部安全履职、依法行政。根据当前“征评管查”现状和税收执法督察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完善执法责任制追究办法,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推动税收执法责任制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四是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举措。深度开发办税能力评价系统,探索个人纳税信用评价方法。加强办税能力评价结果应用,分对象推出纳税辅导和针对性措施;策划大型“税银互动”活动,扩大纳税信用的影响力;探索与国税、工商、银行等机构的征信数据共享、信用互认,共同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开发“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缴款方式。升级联合办税模式,构建“覆盖面广、布点科学、管理统一”的办税服务网络。
(四)坚持文化引领作用,强化绩效管理导向,促进地税新风尚形成
全面完成“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于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不断为创新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一是大力提升税务干部素质。依托文化展示厅,大力宣传“和税同舟”文化品牌。持续深化道德讲堂,积极推动讲堂建设工作化、生活化。鼓励税务干部提升学历层次、参加各类职称考试、参与“三师”等资格考试。建立个人学习积分制度,将积分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能级评定、干部竞争性选拔和优先参加培训进修等重要依据。分岗位建立培训题库,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突出实务操作。二是着力创新队伍管理机制。推进副科职分局长任期制管理;规范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适时开展缺位竞争性选拔;坚持集中交流轮岗与干部日常调整相结合,做到人尽其才、人岗相适;制定青年干部成才培养计划,开展“青蓝工程”,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健全新招录公务员轮岗培养机制,为青年干部的快速成长搭建平台。三是强力提升行政效能。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使绩效管理各环节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节点评价等内容均清晰明了,易于理解,便于操作。要完善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结果运用机制,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引领和管理约束作用。积极构建“大督查”格局,完善重点工作考评机制,实施项目化推进、全程化督促、自动化计分,强化重点工作评价导向。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内部审核审批程序,积极稳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机制,切实保障新形势下经费支出的透明化和合法化。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统筹抓好舆情引导、信访和应急管理,营造更加和谐的税收环境。四是不断营造人文关怀。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地税新风尚。不断深化地税文化品牌建设,依托“道德讲堂”等思想文化阵地,加大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的力度。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古今好家风好家训诵读”、“最美家风家训”活动;加强党建工作,创新党建教育模式,推行党员先锋岗活动;深入开展干部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和谈心交心活动,积极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发挥老干部、老同志的积极作用。
(五)坚持从严治党要求,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在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必须持续不断抓党风、促作风、带行风,在强化监管中塑造良好形象,保障干部“忠实履职、安全履职”。一是压实“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面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深化作风建设。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明查暗访等工作,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把作风改进的红利释放出来,把做好工作的动力激发出来。三是坚持抓早抓小。对干部身上的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了解基层动态,开展年度廉政“体检”约谈,以达到“扯扯袖子,敲敲边鼓”的目的,及时提醒纠正一些不合廉政规范的做法。四是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严厉惩处极少数,又常态严管大多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五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做到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按照“三转”要求,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投放到查办案件方面,坚持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护短,不遮丑,统筹案源线索资源,建立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做实“一案双查”。六是主动加强与外部门联系沟通。与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保持联系,了解我局税务干部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适宜措施手段加以应对,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交流,从税收执法工作的特质出发,争取理解,求得支持,减少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