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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征收办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索 引 号: 467337758/2015-00015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征收办  
产生日期: 2015-02-17 发布日期: 2015-02-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管理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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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征收办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管理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房屋征收年度计划,编制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组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区政府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征收补偿费用的审核、支付、结算、监管,完成区政府委托的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

(三)负责调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争议;负责房屋征收复议和诉讼的答复与应诉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

(四)负责对镇(街道、开发区)房屋征收、安置房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管理。

(六)会同相关部门调研、起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的相关政策,做好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七)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科(资金监管科)

负责起草、审核各类文稿,做好内部刊物的编发工作;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协调各职能科室,督查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审核、上报各类信息和报表;做好党的建设及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全区房屋征收、安置等档案信息归集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征迁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对外宣传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全办经费的使用与财务核算;负责对征收与补偿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做好相关奖惩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管;负责全区安置房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和成本分摊工作;负责房屋征收项目的成本归集、汇总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对全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业务培训、咨询指导;做好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和制度调研、起草工作,会同做好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政策和制度调研、起草工作;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房屋征收方面法规、政策的业务培训、指导、解释;负责拆迁服务、房屋评估、房屋拆除等征收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业准入及考核、监管等工作;负责房屋拆迁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的信访处理;负责因房屋征收与补偿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办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工作;协助查处土地和房屋征收违法案件。

(三)征收动迁科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房屋征收计划;负责征收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以及项目的前期调查、测算汇总及委托协议的签订;负责组织未经登记建筑认定的相关工作;负责拟定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并报请区政府批准;负责报请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负责对征收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征收项目的洽谈及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负责法院做出补偿决定执行裁定后具体实施过程的配合工作;负责征收项目的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

(四)安置管理科

负责拟定全区安置房建设中长期计划、安置房年度建设计划和交付计划;协助做好安置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配套设施标准的确认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负责安置对象的审核管理及安置人口信息库的建设维护;负责安置房的交付审核及相关调配工作;负责安置房源的统一管理和安置成本核算分摊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各镇(街道、开发区)的安置补偿工作。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2015年,我们将紧紧围绕“依法规范”这个中心,做到“3个紧盯不放”:

(一)“遗留问题”紧盯不放:2014年,全区已形成“领导推动、区镇联动、部门互动、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遗留问题大部分得到了妥善解决,目前剩余的矛盾主要集中在西湖街道、湖塘、南夏墅等几个镇。2015年,我们将趁势而上,继续做好集中攻坚工作,争取全面、彻底地解决好这一拆迁“顽症”。

(二)“重点项目”紧盯不放:全面服务好全区“两加战略”和“四大战役”,围绕省、市、区各类重点交通、建设、民生工程和招商引资项目,提前对接编制计划,及时启动征收拆迁程序,确保重点项目全面推进。

(三)“模式创新”紧盯不放:在2012年花园街项目中湖塘镇率先形成了“阳光征收”和“司法强制”相结合的“花园街模式”。2014年,在市区国土部门、法院的全力支持下,中心城区正在试点启动集体土地“责交令”程序,成熟后逐步向全区推广。2015年,将在集体土地拆迁项目中全面启动“拆安同步”模式,在旧城改建项目探索以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居民自改”模式,在“三集中”试点村探索“农民集中居住”模式等,通过模式机制的创新,更好地理清角色定位,顺应民意、更好地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四、2015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193.10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医疗卫生支出6.1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7.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2万元。

 (1)医疗卫生支出6.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7.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征收拆迁安置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9.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21.7万元、项目支出71.4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5年区征收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4.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4.10万元。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7.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下载附件:2015征收办部门算部预算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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