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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塘镇住宅小区“十佳物业经理人”和“十佳物业工作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72/2015-00060
主题分类: 人事、人才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15〕96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15-10-26 发布日期: 2015-10-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湖塘镇开展2015年度湖塘镇住宅小区“十佳物业经理人”和“十佳物业工作人员”评选活动的相关事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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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塘镇住宅小区“十佳物业经理人”和“十佳物业工作人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湖政〔2015〕96号
 

各街道办、社区,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武进区关于深入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物业服务企业活力,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湖塘,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湖塘镇住宅小区“十佳物业经理人”和“十佳物业工作人员”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住宅小区物业经理人、物业工作人员。

二、评选机构

成立“双十佳”评选领导小组。由蒋志龙任组长,孙震文、庄铠、张映霞、周玉萍、秦建法、朱明芳任副组长,各街道、宣传科、社区服务科、物业管理科、城管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三、“十佳物业经理人”评选内容及产生办法

1、评选内容

“十佳物业经理人”主要从个人综合素质、小区管理业绩、小区城市长效管理实效和网络公众评价四个方面来评选,其中个人综合素质占20分,小区管理业绩占30分,小区城市长效管理实效占30分,网络公众评价占20分,共计100分。

个人综合素质主要从基本素质、能力素质、其它要求和争先创优四个方面进行评分,由各社区根据湖塘镇物业经理人日常综合考评表(附件1)进行月度评分并上报。

小区管理业绩主要从管理科学、服务规范、关系良好、争先创优四个方面进行评分,由各社区根据湖塘镇物业项目日常综合考评表(附件2)进行月度评分并上报。

小区城市长效管理实效由湖塘镇城市长效管理考评办根据《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及计分细则》进行年度评分并上报。

网络公众评价由镇宣传科负责,适时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公众投票,并计算相应分值。

2、产生办法

首先由湖塘镇双“十佳”评选领导小组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小区管理业绩和小区城市长效管理实效所得分数,于11月30日前选出前15名,填写湖塘镇十佳物业经理人推荐表(附件3),并进行微信投票(12月底前完成),最终由镇双“十佳”评选领导小组评选出“十佳物业经理人”。

四、“十佳物业工作人员”评选内容及产生办法

1、“十佳物业工作人员”评选内容

(1)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基本熟悉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模范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上自觉、主动、责任性强,业绩突出;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待人真诚、乐于助人,群众反响良好。

(4)在公司内部的考核中成绩优秀,经常受到业主或公司的通报表扬。

2、产生办法

各社区根据“十佳物业工作人员”基本条件,推荐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填写湖塘镇十佳物业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4),11月30日前报至镇物业管理科,经湖塘镇“双十佳”评选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微信网络投票(12月底前完成),以得票多者进行排位,评选出“十佳物业工作人员”。

五、评选结果运用

对评选出的十佳物业经理人、十佳物业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奖励每人5000元,对“十佳物业经理人“、“十佳物业工作人员”优秀事迹通过多种途径予以推广宣传。

 

附件:1、湖塘镇物业经理人日常综合考评表

2、湖塘镇物业项目日常综合考评表

3、湖塘镇十佳物业经理人推荐表

4、湖塘镇十佳物业工作人员推荐表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

下载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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