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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湖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镇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72/2015-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15〕11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15-02-06 发布日期: 2015-0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湖塘镇人民政府加强全镇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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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镇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湖政〔2015〕11号
 

各街道办、社区,各园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上海外滩陈毅广场群众聚集拥挤踩踏重大伤亡事件教训,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条例》),现就加强全镇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管理防范意识

大型活动社会关注度高、现场人群密集、不确定因素多,极易成为暴恐袭击的目标,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和现场保卫任务十分繁重,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战场。全镇上下都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高度重视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要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大型活动的规律特点,全面排查大型活动面临的风险和不安全因素,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大型活动安全顺利举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大局稳定。

二、强化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各项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各派出所、交警中队、安委会、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承担起监管责任,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对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重点督促活动承办方和场所管理者落实主体责任制,严格落实活动承办、场所管理、政府监管、参与人员等各环节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防范、应急救援机制。各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安委会要严格落实活动现场安全监管责任,每一起大型活动都要由单位主要领导挂帅,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担任责任领导,1000人以上规模的活动,必须及时上报区公安局、安委会研究,并制定周密具体的安保措施。对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镇相关主管部门和社区也务必要积极履行好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共同开展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手续审核审批。要实施严格的安全许可审批制度。政府部门和社区举办活动的,要按照《条例》要求,在前20日向属地派出所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派出所要对主承办者主体进行审查,发现承办主体不适格,活动内容不符合规定,场所设施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方案不符合要求,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周密,审批手续不完备,以及具有其他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情形的,一律不予许可。对许可举办的大型活动,各派出所和安委会要跟踪掌握情况,对擅自变更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或扩大举办规模的,立即责令整改或停止举办。对未经安全许可,擅自举办的大型活动,坚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场所管理者及有关单位和人员,违法举办大型活动,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严密加强监控,发现异常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人员聚集,防止引发安全事故。

3、强化风险评估及保障措施。各派出所及交警中队、安委会要主动加强与宣传、文化、旅游、体育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大型活动举办情况,并按照不遗不漏的原则,将群众自发聚集的迎新春、祈福、进香、娱乐等各类节庆活动和规模性商场促销活动逐一列明清单,纳入管理视线。对申请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要督促主承办方围绕活动背景、活动规模、活动内容、参与主体、场馆设施等重点指标,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统筹评估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对评估发现的风险点,没有消除或者采取相关措施不能有效规避、降低风险的,应当不予安全许可。对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也要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和场所管理者,围绕人流控制、交通管理、现场管控、应急救援等重点指标开展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对许可举办的大型活动,各派出所和安委会要组织承办者、场所管理者,对临建设施、消防设施、应急供电保障以及风险点是否消除等,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书面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消除隐患的,责令延期或停止举办;活动举办期间出现新风险的,应当根据风险情况责令承办者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或中止活动。对政府部门和社区举办或群众自发聚集的活动,也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和场所管理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提请镇政府通知或直接书面通报相关部门、场所管理者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监督检查。

5、严密制定方案预案和保卫措施。对许可举办的大型活动,各派出所和交警中队、安委会要认真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指导督促主承办方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对政府部门举办的大型活动,要根据活动性质、规模等情况,科学搭建安保指挥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实时关注现场动态,严格控制安全容量,严密各项安保措施。对群众自发的聚集活动,相关主管部门和场所管理者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也要制定周密的安保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对敏感性或风险度较高的大型活动,要及时报区公安局、安委会备案,设立安保指挥部,组织足够警力,一体化衔接落实安保措施。要在陡坡、栈桥、进出通道等易拥堵区域采取硬隔离或搭人墙等方式,进行秩序疏导、人流控制,引导人群有序流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要严密活动现场外围封控措施,提前组织做好远端封控、外围疏导、人员限流、通道分流等措施,缓解现场人流压力。要严格进场安全检查,将各类重点人员和危险物品拦阻在场外。要严密制高点管控,防止悬挂敏感横幅、标语,散发传单、广告、宣传品,向人群投放烟花爆竹等制造混乱和恐慌,引发公共安全事件。

6、主动强化应急准备和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恐维稳形势,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一旦发现重大不稳定、不安全因素,要立即上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化解控制工作。各派出所、交警中队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突预案,安排足够警力备勤,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迅速果断反应,科学有效处置,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与此同时,各相关部门要正确处理保安全与保民生的关系,充分考虑安保工作对城市运行、群众生活的影响,对需要采取交通限行、危险物品运输管控等措施的,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宣传方式,提前发布通告,广泛宣传引导,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附件:1、申请举办临时性大型活动呈批表

      2、《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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