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社区:
根据《关于下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指标的通知》(武民财[2016]11号、武财社[2016]17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度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指标的通知》(武民财[2016]9号、武财社[2016]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发放湖塘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1、发放对象: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和因灾损坏居民住房的恢复修缮。自然灾害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等基本生活困难,同时解决好汛期部分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恢复工作。
2、材料要求:救灾救济审批表、救灾民主评议表、灾民救助公示表、救济款发放(三联)单、社区灾民救助花名册、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发放汇总表、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详见民政工作群)。
3、时间要求:2016年2月6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塘镇暴雨受灾情况统计表
附件2:湖塘镇暴雨、冰雹受灾家庭汇总表
湖塘镇民政科
2015年12月2日
下载附件:暴雨+冰雹金额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