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份合作社、各相关单位:
按上级要求,为切实加强土地年租金征收工作,依法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有效维护土地市场良好秩序,确保镇及股份合作社经济正常运行,经党委政府商量决定,现就2015年土地年租金征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征收土地年租金是强化土地资产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措施,更是股份合作社主要收入来源,各股份合作社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土地年租金征收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土地年租金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征管体系
2015年土地年租金由镇政府负责征收。为加强征管,镇政府成立土地年租金征收领导小组,组长:蒋志龙;组员:孙震文、吕所明、沈雷平、张辉、陈健。
土地年租金征收主要由各股份合作社负责,各股份合作社要成立土地年租金征收工作组,由股份合作社董事长负总责,做好宣传发动,切实做好征收工作。原镇属改制企业土地年租金征收由常州市尚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园区企业土地年租金征收由各园区负责。镇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业务联系和协调,确保全镇土地年租金及时足额收缴到位。
三、征收标准
2015年土地年租金征收标准不变,具体标准见武政办发[2012]111号文件。
四、年租金分配办法
工业用地土地年租金(5元/平方米)区不再分成,改变用途土地年租金(80元/平方米)区统筹20%。年终由镇财政分局按各股份合作社入库总额的92%返回,镇留成8%,留成部分主要用于奖励股份合作社及征收工作经费。
五、年租金征收相关流程
各股份合作社征收的土地年租金全部解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由财政分局按单位开具“常州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年度内各股份合作社年租金完成任务达80%方可结算返回使用,欠收部分年终统一清算,倒闭企业及特殊情况企业年租金经镇主要领导商定。土地年租金涉及征收面积调整的,由各股份合作社、土管所、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区国土部门核实调整,财政部门做好土地年租金征收台账登记及结算工作。
土地年租金入库账户: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湖塘分局
土地年租金入库账号:01015012140000000016
土地年租金入库银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东风桥支行
六、奖励办法
1、以2月28日为基准日,上年度年租金入库达95%的股份合作社,镇政府按该股份合作社入库年租金总额的4%奖励,入库达90%的股份合作社,按该股份合作社入库年租金总额的3%奖励,入库达85%的股份合作社,按该股份合作社入库年租金总额的2%奖励。
2、以5月31日为基准日,上年度年租金入库达95%的股份合作社,镇政府按该股份合作社入库年租金总额的3%奖励,入库达90%的股份合作社,按该股份合作社入库年租金总额的2%奖励,入库达85%的股份合作社,按该股份合作社入库年租金总额的1%奖励。
3、以9月30日为基准日,上年度年租金入库达95%的股份合作社,镇政府按该股份合作社入库年租金总额的2%奖励,入库达90%的股份合作社,按该股份合作社入库年租金总额的1%奖励,入库达85%的股份合作社,按该股份合作社入库年租金总额的0.5%奖励。
各股份合作社应及时足额将征收的土地年租金上解至镇财政专非税收入专户,如不及时足额上解,视同截流专项资金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并取消该股份合作社当年争先评优资格。镇每年将组织纪检、财政、审计不定期对土地年租金征收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附件:湖塘镇2015年土地年租金征收明细表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2日
下载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