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社区,各相关部门:
当前即将进入秋收季节,秋季秸秆产生量大、禁烧时间跨度长,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夏收季节秸秆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创新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好秋收期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总结今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进一步细化镇、社区、组三级禁烧网络,层层分解任务,签订责任状,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每个田块包干到人、责任到人。
二、做好综合利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收贮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多点收储、就近加工,推广“合作服务”、“劳务外包”等新型收储模式,下大力气解决秸秆收、贮、运的“最初一公里”难题。积极鼓励农民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三、强化巡查督查。今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自身涉农区域的分布情况,制定详尽的秋收季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多层次的秸秆禁烧巡查小组,开展联合执法,深入田间地头,积极开展巡查工作,确保涉农区域巡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各单位要加大对高速公路、高铁、机场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要继续组织巡查巡测,每日将巡查结果和火点信息进行通报。对通报的火点,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迅速处理并上报结果。
四、严格考核奖惩。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以禁烧成效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对措施不到位、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的地区予以通报;对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落实应急防控。环保科要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联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空气扩散条件较差的天气,启动应急措施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