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72/2015-0006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湖政〔2015〕97号 发布机构: 湖塘镇  
产生日期: 2015-10-29 发布日期: 2015-11-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湖塘镇做好2015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相关事项。

相关阅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湖政〔2015〕97号
 

各街道办、社区,各相关部门:

当前即将进入秋收季节,秋季秸秆产生量大、禁烧时间跨度长,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夏收季节秸秆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创新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做好秋收期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总结今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进一步细化镇、社区、组三级禁烧网络,层层分解任务,签订责任状,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每个田块包干到人、责任到人。

二、做好综合利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收贮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多点收储、就近加工,推广“合作服务”、“劳务外包”等新型收储模式,下大力气解决秸秆收、贮、运的“最初一公里”难题。积极鼓励农民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三、强化巡查督查。今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自身涉农区域的分布情况,制定详尽的秋收季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多层次的秸秆禁烧巡查小组,开展联合执法,深入田间地头,积极开展巡查工作,确保涉农区域巡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各单位要加大对高速公路、高铁、机场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要继续组织巡查巡测,每日将巡查结果和火点信息进行通报。对通报的火点,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迅速处理并上报结果。

四、严格考核奖惩。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以禁烧成效为导向的考核机制,对措施不到位、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的地区予以通报;对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落实应急防控。环保科要加强与上级环保部门的联系,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空气扩散条件较差的天气,启动应急措施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9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