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政发〔2015〕32号
各村(社区)民委员会、镇各部门:
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农村生态保护责任机制,切实做好全镇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区农村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武办发[2015]1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区农村生态保护补偿考核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5]72号)文件精神,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嘉泽镇农村生态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薛健峰
副组长:缪金方 蒋新明 蒋松明
成 员:曹燕霞 蔡 斌 汤 敏 夏丽红 田明江
王建平 戴锁方 钱志锋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生态保护补偿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管办,牵头负责农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镇国土所负责加强基本农田建设,耕地保护生态补偿考核。
武进区嘉泽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