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规〔2015〕2号
各市、县(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2〕15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管理办法》,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管理办法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3月17日
下载附件:12附件--江苏省省级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