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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集体资产盘点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80/2017-00036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文件编号: 牛政发〔2015〕29号 发布机构: 牛塘镇  
产生日期: 2015-06-07 发布日期: 2015-06-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集体资产管理,维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盘活存量优化配置,减少闲置浪费,实现保值、增值,从严查处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集体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现将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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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集体资产盘点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牛政发〔2015〕29号
 



各事业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集体资产管理,维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盘活存量优化配置,减少闲置浪费,实现保值、增值,从严查处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集体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现将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全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幼儿园、卫生院、自来水厂、工业园区。

二、清理内容

各单位通过政府采购、单位自身购置、上级部门拨给、单位之间相互调剂、社会捐助等各种方式获取的各类固定资产,具体标准为:

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分为6类:

(1)土地;

(2)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及附属物、活动中心及附属物、其他用房及附属物;

(3)专用设备:包括计算机、电传机、复印机、打字机、电视机、录相机、收录机、照机器材、电风扇、空调机、电冰箱、洗衣机等电器,通讯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等;

(4)一般设备:包括办公家具、文娱体育器械等;

(5)交通工具:包括各种大小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

(6)以上各类未包括的其他固定资产。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充分认识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购建、登记、检查、处置、年报编制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按时完成固定资产清理各项工作任务。

3、各单位在清理登记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一旦发现有意瞒报,或者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4、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属于各类物品的,要将购置或获取的时间、价格、产品名称、种类、型号、已使用年限、具体的使用人员等情况登记清楚。属于建筑物资产的,将建筑物的名称、位置、建筑面积、完工日期、投入建设金额、房产证号、已使用年限等情况登记清楚;属于土地资产的,将面积、位置、使用年限等情况登记清楚。

5、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在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要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保管人、监管人和分管领导的职责、管理要求。二要建立固定资产损坏、维修、报废、处置、丢失等情况报告制度,及时进行登记和处理。三要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移交制度。凡是单位人员调整、调动或离退休、离职,一律办理严格的移交手续,并指定交接人和保管人。

6、认真处理清理登记工作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各单位在清理登记工作中,如发现存在固定资产流失、损失或被占用、借用等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追回已流失或被占用、借用的固定资产,单位自身无法解决处理的,要及时书面报告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对清理工作中发现人为造成单位固定资产流失、损坏问题的,要向纪检监察等部门报告,并从严查处。

7、对固定资产业务发生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各单位完成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及办公室复核工作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办公室全面核算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获取、处置、损失、保值、增值等情况,由财政所对各单位现有的固定资产全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核实后的固定资产台账一式三份,分别由各单位、财政所、综合科保管。

8、今后各单位需添置、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镇长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各单位、财政所、综合科及时做好相关登记手续。

四、清理登记工作的时间安排

全镇行政事业单位清理登记工作,从今年6月8日开始至7月8日前结束;清理登记完毕后由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严格复查核对。各单位的清理登记工作时间,由各单位具体安排,个别不能按时完成清理登记工作的单位,及时向办公室申请延长期限但必须确保8月10日前全面完成工作。

幼儿园、学校、卫生院、自来水厂确保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为做好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成立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清理登记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办公室人员分别从镇纪检监察审计科、镇财政所、综合科等单位抽调组成。今后镇政府综合科负责固定资产统一调拨、管理、清理盘点、台账登记工作;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固定资产的政府采购、台账登记工作并督促和配合镇政府综合科做好每年度清理盘点工作。

  附:牛塘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情况登记表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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