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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5年牛塘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014133680/2016-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牛塘镇  
产生日期: 2016-03-12 发布日期: 2015-03-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环办〔2014〕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15〕1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27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5〕2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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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牛塘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2015年牛塘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环办〔2014〕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15〕1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27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5〕2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从2015年3月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分类处理,认真整改、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工作基础。通过采取“限期整改一批、停产整治一批、取缔关闭一批”等措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着力防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检查内容

    (一)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重点检查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火力和热电、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酒制造、医药、纺织、水泥、金属表面处理和热处理加工、食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等行业的工业企业,污水、危废、垃圾、医疗废物等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主要排查治污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持证排污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情况。

    (二)各类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情况。主要排查各类园区规划环评执行和环境防护距离落实情况,园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和达标排放情况,园区环境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全面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等。重点检查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未验、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越权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全面检查滆湖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排查饮用水备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取缔情况;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取缔情况;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落实和演练情况。

    (五)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检查省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主要排查违规擅自调整生态红线区域范围或功能区情况;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一、二级管控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情况;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六)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检查纠正以“封闭式管理”、“挂牌保护”、“预先报告”、“企业宁静日”等名义限制环保现场执法、阻挠环保突击检查;以加快项目建设为名擅自降低环保准入门槛、违规或越权审批;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以减轻企业负担为名违规减免排污费或者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七)重点环境信访案件化解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近三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信访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梳理排查到部、赴省环境信访问题化解情况;环保部和省通报、交办重点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媒体曝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解决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实行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镇(开发区、街道)检查、区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重点督查环境问题突出、整治任务较重、整改进展缓慢的地区,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村、社区、工业集中区组织本区域内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组织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自查,审核汇总大检查情况,上报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排污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如实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按时报所在村、社区、工业集中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制订镇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企业自查阶段(3月31日前)。各村、社区、工业集中区采取发布公告、向企业直接发放通知等形式,组织排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三)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组织对重点排污单位、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区)、饮用水备用水源地、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开展全面检查。6月底前完成“土政策”清理废除工作。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切实做好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严晓国同志任组长,柏馨芳、朱军华、吴奋明、周  波、乔正宽、冯云娟、潘志锋、吴  玲、陈晓龙、支仕伟、叶  庆、叶  平、胡  鹤、王  懿、高  岚、武  佳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科,由周  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科、经发科、建管所、城管中队、水利站、土管所、工商分局等部门有关单位同志组成工作班子,各联系村领导挂钩联系所在村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各村、社区、工业集中区同时成立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主任担任组长,工业集中区由吴  玲担任组长,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部门联动。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环保科、经发科、建管所、城管中队、水利站、土管所、工商分局等部门要共同做好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经发科要加快淘汰化解落后产能,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城管中队要与区城管局协调做好垃圾焚烧厂的自查工作;环保科要做好大检查组织协调工作。

    (三)依法从严处理。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各村、社区、工业集中区要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和要求,并将整改结果向区政府报告。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报区发改局、经信局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报区环保局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推动企业守法自律。各村、社区、工业集中区在开展环保大检查过程中,要向企业宣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新法规定的强制措施宣讲到位,让企业知法守法,切实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环境管理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资料收集。要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基础台账,建立和完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

    (六)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严格管理强化考核。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督查及考核工作,镇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对按时保质完成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村、社区、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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