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区各人民团体: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31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武发〔2014〕231号)精神,经研究,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更名为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委托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科级,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受理、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交易场所,统筹安排交易时间、场地,为招标人、采购人提供评委抽取等相关服务。
(三)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公告、交易文件、标前会议纪要和评标办法进行审查备案;接受采购人委托,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
(四)负责对专家评委库、供应商库、招标代理库等中介机构的使用,并对评委专家、投标人、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进行现场考评。
(五)按规定统一收取各类交易服务费,统一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
(六)负责对各类交易信息的统计、分析,并报送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和相关监管部门。
(七)负责对各类交易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八)负责协助招标人、采购人等处理交易项目的质疑,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九)负责对镇级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中心的人事、财务、文秘、安全保卫、后勤、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中心网站、计算机管理系统、电子设备等软硬件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中心宣传工作;中心对内对外的行政工作协调、接待等。
(二)交易服务科
负责交易服务大厅业务工作,集中办理项目受理登记;负责各类交易项目的投标报名、招标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工程直接发包备案手续;收退保证金;收缴各类服务费,受理咨询等业务;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库入库审核。
(三)业务一科
负责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等工程建设类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严格规范执行招投标程序,按规定办理工程建设类项目有关审查备案手续;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工程建设类招投标项目交易信息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制止工程建设类项目进场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协助开展调查;协助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评标专家库,并对评标专家、投标人和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行为进行现场考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对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类招标投标项目的相关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和移交,统计上报各类招投标项目信息。
(四)业务二科
接受采购单位委托,依法组织和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和医药采购工作;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和医药采购信息公告;负责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制止政府采购和医药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协助开展调查;协助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医药采购评标专家库,并对评标专家、供应商和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行为进行现场考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和医药采购项目的相关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和移交,统计上报各类采购项目信息;负责全区公办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的汇总、审核、上报等工作。
(五)业务三科
接受产权单位委托,依法组织和实施相关国有资产交易工作;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国有资产交易信息公告;组织国有资产交易;制止国有资产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协助开展调查;协助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交易评标专家库,并对评标专家、竞买人、拍卖公司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相关行为进行现场考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对国有资产交易项目的相关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和移交,统计上报项目交易信息。
(六)项目审查科
对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项目的交易公告、交易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前答疑纪要等进行审查;对各类交易项目变更交易方式进行审核;对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审核;对需专家评审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组织评审;依法受理交易项目质疑,并协助投诉处理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更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化文本;负责乡镇交易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为28人。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科长10名。
特此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