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常州市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武进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规范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依照法定内容和规范程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因地制宜原则。对照确权确地和确权确股的不同要求,结合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情况和农民意愿,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方式开展确权工作。其中,确权确股到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由村委提出申请,经区、镇两级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民主协商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对土地调查、测绘、确权、登记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均应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做到“一事一议”,并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保持稳定的原则。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积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违反规定随意调整农户承包地。对二轮土地承包不完善的,先完善再确权;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的,要以稳定为前提,做到先易后难,先解决争议再按规定程序进行确权。
三、目标任务
至2015年12月,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面积、合同、登记簿、证书“四相符”,应确权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100%以上。
四、工作步骤
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组织准备阶段(2015年1-3月)。镇成立领导工作班子,制订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意见。各村必须相应成立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小组,为推进此项工作夯实基础。
2.整体推进阶段(2015年3月-11月)。在试点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按照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的要求,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确权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率达100%以上。
3.迎检准备阶段(2015年12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实施文件、图表等各类材料的收集归档,全面完成区、镇两级验收,认真做好迎接省市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办经〔2012〕19号)要求,按照前期准备、入户调查、测量制图、公示审核、登记颁证、建档入库、总结验收“七步走”操作流程,体现每个步骤的关键成果。
1.前期准备(2015年1月至3月)。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对镇、村干部进行动员部署,村民小组干部及抽调工作人员由各村负责培训,积极营造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良好氛围。组织清理农村土地承包原始档案资料,重点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账、农户信息以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等资料,全面掌握承包农户、承包地块、权属关系等相关信息。以国土部门“二调成果”,处理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做到一村一图、一组一图。
2.入户调查(2015年4月至5月)。由村、组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以国土部门的土地调查成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和测绘部门的基础测绘结果为基础,依据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进村入户查清每块承包地的权属、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经农户确认无误后签字。对农户家庭承包状况、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也应进行归纳、整理、核对。
3.测量制图(2015年6月至7月)。由村组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测绘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利用图解和实测相结合等方法计算出地块实际面积,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标注地块编码,形成示意图,做到每组一图、农户每田块一图。实行确权确股的,可确定到大田块四至。
4.公示审核(2015年8月至9月)。对经初审的示意图、承包地信息、承包农户情况,由村委统一在村务(组务)公示栏中公示7天,公开征求农户意见,村、组要及时核实、修正。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示意图。
5.登记发证(2015年10月)。各村组根据农户签字认可的确权登记基本信息表,录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相关的审核和报批程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同时,制作和发放新的经营权证书,并依法收回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户原承包经营权证书已遗失和无法收回的,由农户签字确认作废,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发布公告注销后颁发新证。
6.建档入库(2015年11月)。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镇、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档案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档案部门。
7.总结验收(2015年12月)。以村为单位总体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后,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由村委申请镇级验收;以镇为单位总体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后,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由镇党委、政府申请区级验收。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片长、副片长为副组长,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农经、司法、信访、农技、国土、民政、统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制订方案、组织培训、强化督查,确保有序推进。各村必须相应成立由村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人员,确保年内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完成。
2.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活动,使镇、村干部和登记工作人员明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相关法规政策,理解操作规程,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积极运用各种舆论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村入户、做足做细,确保消除疑虑和误解,形成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共识和内在动力,促进确权颁证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树立先进标杆,加快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浓厚氛围。
3.加强督促考核。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督促检查制度,由镇纪委牵头农技、民政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对推进不力的,督促限期改正。建立验收工作制度,村级验收由镇负责,镇级验收由区负责。对于推进有力、成效明显并顺利通过验收的镇村,区将给予适当奖励。
4.保障工作经费。根据“不向农民收费、不增加村级负担”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要求,将此项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主要用于镇、村聘请社会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实地测量等误工补贴和开展宣传培训等项目的列支。
5.确保社会稳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妥善处置。各村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及早排查矛盾,全力化解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前黄镇委员会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