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武进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区两办《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安全监管职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经度假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3个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其机构设置如下:
一、道路交通、用电安全工作专委会
负责度假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督,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及景区道路重点险段,各种警示牌的设立,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度假区电站、电力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排查电站、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度假区分管领导为专委会主任,交警中队、供电所、太湖湾发展公司管理部负责专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专委会主任:薛峰 副主任:唐寅虎、徐国强、徐峰
二、公安、消防安全工作专委会
负责度假区公众聚集场所、景区、酒店,公共基础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度假区分管领导为专委会主任,辖区派出所负责专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专委会主任:张亚良 副主任:周红辉、尤建明、周立
三、建设施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专委会
负责度假区建设工程及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度假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督查,开展小锅炉、简易升降机、电梯等专项整治工作,太湖湾发展公司主要负责人为专委会主任,太湖湾发展公司和嬉戏族有限公司负责专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专委会主任:杨惠明 副主任:丁俊伟、潘知翔
度假区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不代替度假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1、在度假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 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召开专委会工作例会,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分析辖区 内专委会所相应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和相应职能部门提出的多部门联合解决的安全工作问题。
3、指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具体工作。
4、完成管委会、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5、每季度向度假区安委会报送安全生产履职报告,(附件1)报送时限为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经专委会主任签署后报度假区安委会。
6、各专委会办公室主任由相应的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相应部门成员为专委会办公室成员,具体承担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江苏省武进太湖湾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15年3月6日
原关于成立度假区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武太管发〔2015〕1号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