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月”活动。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以鲜明的主题和丰富多彩的形式,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宣传教育,通过读条规明界限、看警示强意识、谈心得强自律、找风险强防范,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二、活动对象
镇属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及工作人员,各行政村(社区)主要干部。
三、活动安排
“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月”活动从2015年4月1日开始至2015年4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和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4月3日)
1、制定活动方案。制定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对学习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整个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目标、有步骤地进行。
2、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对“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月”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培养廉洁意识、自律意识、党员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严格自律、警钟长鸣。
(二)理论学习阶段(4月4日—4月20日)
1、学习内容。(详见附件一: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参考目录)
2、学习方式。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辅导相结合的形式。并组织笔记展评、撰写心得体会、座谈交流发言等。
3、组织专题培训。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镇党委将适时组织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进行党纪条规知识专题讲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紧密结合本职岗位要求,深刻理解和掌握党纪条规知识内涵,增强法纪观念。
4、开展专题宣传。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公示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真正使全体工作人员广泛了解规章制度,高度认同规章制度,坚决执行规章制度,不断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组织警示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说纪等形式,引导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立和增强“不能为、不可为”的意识,做到心存敬畏,讲规则、守戒律,切实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
(三)对照检查阶段(4月21日—4月25日)
1、召开民主生活会。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党纪条规为标准,对照自身进行检查,既要有自查,又要有互查,既要查个人,又要查班子,认真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
2、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召开会议充分讨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健全学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整改落实阶段(4月26日—4月30日)
1、党纪法规知识测试。为推动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检验活动效果,镇纪委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围绕学习资料进行测试,并对测试成绩进行通报。
2、总结学习经验。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学习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总结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3、严格承诺践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作出遵纪守法的承诺,结合自身工作岗位特点,撰写承诺书,并督促其严格履行承诺。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镇成立徐治国同志为组长,镇纪委、组织办、综合科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党纪法规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相关活动的指导落实、检查督导等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党纪法规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切实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制度落实。
2、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统筹安排。以学促干、以干促学、学用并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工作实绩作为检验学习效果的标准,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3、务求实效,强化考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做好表率,带头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教育月”各项活动。镇将成立专门督导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将活动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范围。
附件: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参考目录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委员会
2015年3月25日
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参考目录
1、中央领导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四风”的重要论述;
2、《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6、《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7、《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8、《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9、《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10、《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11、《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 (苏发[2005]6号);
12、《武进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
13、《关于印发〈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办发[2013]145号);
14、《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机关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的通知》 (武办发[2013]135号);
15、礼嘉镇《廉洁自律和作风效能建设》制度选编的有关内容、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