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统计科,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2015年武进区统计法制工作意见》,特制定《2015年全区统计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2015年全区统计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统计检查制度》,进一步强化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督查
1、督查对象:郑陆镇人民政府
2、督查内容:
(1)镇、村、企业、产业集聚区统计工作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联网直报制度和“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已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3)重点统计专业的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4)其他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组织形式:由检查所组织实施,专业科室配合。被督查单位事前要开展统计自查自纠工作。
4、督查时间:2015年 9月底前结束
二、统计监审
1、监审任务:各镇(开发区)监审三个村五家企业。五家企业原则上工业企业2家,贸易或餐饮或服务业企业2家,建筑或房地产或劳资企业1家(被查单位由各镇确定)。
2、监审内容
(1)工业、能源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各品种能源消费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2)贸易、餐饮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商品销售额、营业收入、零售额、利润、税金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3)建筑、房地产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建筑业总产值、施工项目数及面积、竣工项目数面积及产值、投资完成额、销售额、空置房面积、平均人数等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4)劳动工资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在岗职工平均人数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和数据质量情况。
(5)服务业
联网直报“四条红线”规定的执行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统计持证上岗、原始凭证、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统计基础工作情况,服务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付工资总额、期末人数等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计算依据、数据质量情况。
3、组织实施:各专业的执法检查原则上由各地统计科负责实施,区局检查所、专业科室配合。检查结束后按区局要求统一上报检查材料,如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的,由区统计局组成检查组作进一步的检查核实和处理。
4、监审时间:2015年9月底前结束。
三、专项检查
1、检查重点: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农业龙头企业专项检查。
2、检查内容:统计基础工作、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统计数据质量等。
3、检查方式:采用执法检查与统计行政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由局检查所牵头,相关专业配合实施。
4、检查时间:2015年6-10月。
四、行政指导
1、在统计监审过程中,发现企业统计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等问题,通过行政指导方式进行纠正。局专业科室都要对企业开展行政指导,每个专业科室每年开展行政指导企业不少于5个。
2、对在统计督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统计存在问题,要及时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3、对企业统计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要建立行政指导台账,撰写工作信息。
五、工作要求
1、统计检查要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把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检查工作全过程,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四条红线”、或在统计数据上严重弄虚作假等重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行政指导仍不改正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