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统计科:
为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局2015年月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精神(苏统字〔2015〕11号和常统发〔2015〕19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各镇、开发区调查单位审核确认上报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区局专业科室审核确认截止时间为每月26日,区局名录库人员审核确认上报市级截止时间为每月28日。2月由于春节因素,镇(开发区)申报特延期至26日,区局专业及名录审批时间不变。
二、上报材料
所有申报单位的审核材料采用电子化方式上报,纸质材料自行整理按要求装订,等候通知统一上交。贸易业大个体由区局服务业科另行布置。
三、其他要求
各镇、开发区要认真做好破产、注(吊)销或不够统计规模(限额)标准等需退出单位(工业除外)的申报工作,并于2月底前上报经分管领导签字的《“一套表”调查单位月度审核退出单位一览表》的扫描件。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