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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17-00008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安发〔2015〕8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5-05-20 发布日期: 2015-05-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开展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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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武安发〔2015〕8号
 

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会,板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开展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区安委会统一组织,区安委会办牵头负责,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单位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重点活动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镇长与厂长(经理)谈心对话”活动,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和镇级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与本行业领域和所辖区域企业厂长(经理)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并通过走进“武进政风热线”直播室,网络在线访谈等进行宣讲,营造浓厚氛围。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区安委会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日当天,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有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区有关部门要以本行业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制作下发警示教育宣传片和资料,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讲解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意识。

(四)大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各级安委会要以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求所有运输企业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即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六)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各级各类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七)广泛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开展各类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加强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开展“安全教育进校园”、“安全服务进企业”、“安全宣传进社区”以及优秀安全文化作品进重点行业领域、进高危企业、进中小企业活动。

(八)有序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省安委会《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六条举措》,确保宣传无死角、没盲区、全覆盖。继续开展首届职工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技能比赛、“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 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分管领导同志及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应当分别参加1至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2、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中央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营造宣传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利用手机报、电子屏、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在全区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建筑工地、工贸企业、车站码头、主要街道、居民社区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等,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季度点评活动,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5月31日和6月30日前分别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照片资料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佳媛,联系电话(传真):86311363;电子信箱:349880932 @qq.com。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安委会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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