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相关单位:
2013年是江苏省实施秸秆全面禁烧的第一年,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部署,我镇层层落实各级禁烧责任,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巡查组发现的火点数同比大幅减少,秸秆综合利用率稳步提升,公众禁烧意识得到增强,全镇空气质量得到保证,全镇未发生因秸秆焚烧或者抛河导致的严重污染事件。
虽然今年夏季秸秆禁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首先部分村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将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和压力层层落实、传递到基层,致使部分镇域仍然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其次是禁烧宣传工作尚存在盲点,部分村未能意识到秸秆禁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秸秆禁烧宣传流于形式,未能切实传递到基层、落实到户。最后是巡查方案不严密,现场处置工作不及时,部分村未能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地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巡查范围不全面,巡查小组现场通知所在地镇责任人火点情况后,发现有部分地镇未及时有效处置。
针对秋季秸秆产生量大、禁烧时间跨度长、烟霾天气发生几率高的特点,各单位应总结夏收季节秸秆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创新禁烧方式方法,积极推进秋收季节秸秆禁烧。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工作。组长:王勇;副组长:吴小铭、时培红、王全华;领导小组成员有全体镇干部,各村书记,派出所、环保、城管、农林、水利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办,由时培红兼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0519-86231003。各村也应成立相应的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成立禁烧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其余村组干部为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村组干部,落实到户,落实到田间地头,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作用,严防死守,杜绝秸秆焚烧现象的发生。
二、强化上下联动,落实监管责任
1、镇巡查小组每天到各村组织巡查,实行“村长”制,“村长”由各联系村镇干部第一负责人担任,并且实行片长、副片长包片制,统一负责本辖区内秸秆禁烧巡查工作。
2、交通主干沿线(敏感区域)由交管所负责,所长为第一责任人。
3、城管队负责全镇辖区的巡查、扑灭及各村扑灭协调工作。
4、农林农技站及环保科负责巡查督办考核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各辖区责任人,并组织协调扑灭工作。
5、各村严格按每500亩面积配备一名专职巡查员,同时要组成多个巡查小分队加密巡查,对重点地段、敏感区域专人负责,严防死守,有条件的村可以配置灭火工具,专人管理,确保随时使用。
6、各村主要领导、巡查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火情,能10分钟集结并赶往现场;坚持24小时巡逻,作好巡逻记录;各村如发现较大的火情,必须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三、严格考核督查,落实责任追究
镇督查办应加强督促检查,各村要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督查到田头,处理问题在田头。
1、对不听劝阻、擅自焚烧秸秆的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由公安、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200元罚款。
2、对于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所在村域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镇政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镇环保科联系人:陆正红;电话:0519-86230500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