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更好地发展我区的慈善事业,增强救助能力,增加慈善救助资金,按照慈善协会《章程》的要求,经慈善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04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根据区委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日捐”活动的范围和对象。
1、区、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村主要干部;
2、教育、卫生系统的在职干部、教师、医生、职工;
3、金融、邮电、供电、信用社、保险公司等部门的在职干部、职工;
4、区属企业单位;
5、镇、村企业单位;
6、社会福利企业单位。
二、 “一日捐”活动的捐赠标准。
这次捐赠标准一般为:区四套班子领导每人200元,镇主要领导干部每人100元,党委委员每人80元,一般干部每人50元,村主要干部每人30-50元,镇属事业单位职工每人30元,区属企业单位根据规模大小一般为1000元-2000元,镇、村企业单位根据规模大小一般为500元-1000元,福利企业1500元以上,教师、医生、供电、邮电、金融、信用社、保险公司等部门干部、职工每人50元。同时提倡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赠。
三、 “一日捐”活动的具体操作办法。
为减少环节,方便操作,提高效率,这次“一日捐”活动均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操作办法。区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由各部门具体负责收缴;镇办企业由企管站负责收缴、各村委主要干部、村办企业由联系村镇干部负责收缴、镇属事业单位和镇干部由财政所负责收缴、其他单位有民政办负责收缴;教育、卫生、供电、邮电、公安、金融、区属企业、福利企业等,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收缴。
四、 “一日捐”活动的具体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发动,要认真组织好这次“一日捐”活动。
2、要提高透明度,捐赠情况要在本单位张榜公布。
3、时间要求:在9月10日前基本结束。
4、要强调纪律,不能任意扩大捐赠的范围和对象,不要搞搭车募捐,不要提高募捐的标准,不能截留募捐的资金。
5、资金捐赠地点:镇财政所。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是一项为政府分忧、为民解愁的崇高事业,也是我们各级各部门领导义不容辞的责职,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厚的感情、爱民的胸怀、奉献的精神、扎实的作风认真组织好今年的“一日捐”活动,我们相信有各级领导的重视,有去年开展“一日捐”活动的基础,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今年的“一日捐”活动一定能取得圆满成功。
礼嘉镇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