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礼嘉镇社会事业、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土地整理工作顺利进行,使幼儿园、公园、安置房、镇中路等项目加快建设推进,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经研究,决定发布本公告。
一、腾地范围:
礼乐路以东,礼新路(新东街)以南,礼毛路及新坟漕河以西,北浜河以北区域。
二、腾地内容及时间:
1.项目区内所有粮田于2015年7月8日前腾清,各农户不得再自行播种各类作物。
2.项目区内所有河塘、承包鱼塘于2015年7月8日前腾清。
3.项目区内所有自留地、拾边田、苗木及其他林果地所有种植物(包括养殖物)于2015年7月8日前腾清。
4.项目区内所有鸡鸭棚、猪舍、林果看护房等临时建筑于2015年7月8日前腾清。
二、腾地要求:
1.项目区内所有农作物由承包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谁种植谁收益”的原则自行处理。
2.项目区内所有地面附着物由物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理。
3.项目区内所有农作物、地面附着物及临时建筑等在规定时间内农户、承包经营者或物主不自行处理的,一律按无主物由镇、村统一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农户、承包经营者或物主承担。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