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鼓励经济薄弱村积极发展物业经济,加快建立稳定长效的增收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新农村建设步伐健康发展,根据武发[2007]8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薄弱村扶持工作的意见》和武委发[2007]1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就做好经济薄弱村扶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1、为确保经济薄弱村扶持工作的顺利展开,进一步发展壮大经济薄弱村的村级经济,镇成立经济薄弱村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由夏建飞同志任组长,张坚定、杨华夏同志任副组长,负责对全镇双扶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负责经济薄弱村的日常管理工作。
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济薄弱村的经济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并根据各村具体情况,指导有关村制定村级经济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指导经济薄弱村用好用足政策,促进村级经济快速发展,实现三年内脱贫的具体目标。
3、选优配强村级领导班子。村干部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与区委组织部选派的挂职干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同时更要因村制宜,立足自身谋发展,促进村级经济上台阶。
二、目标任务
1、以“开发式”帮扶为重点、以增加物业投资收益为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力争通过三年时间(2007-2009年)使经济薄弱村基本建立起稳定的长效增收机制,集体资产逐年增加。
2、鼓励发展物业经济。经济薄弱村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参与物业发展建设,不断增强造血功能,在扶持期内建造或购置标准厂房、外来民工集中居住楼、商业用房等,区、镇和挂钩帮扶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三、扶持政策
1、专项资金扶持。每年从镇级财政预算中安排20万元-30万元作为扶持经济薄弱村专项资金,专门用于经济薄弱村建设配套资金,经济薄弱村凡在2007年-2009年间按有关规定建造标准厂房的,除区财政按25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和区级帮扶单位支持100元/平方米外,镇配套补贴100元/平方米(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2、实行税费优惠,对经济薄弱村建造标准厂房等物业涉及的用地指标,镇政府统筹优先安排,并实现规费优惠,对经济薄弱村的企业规费实行倾斜返回。
3、实行脱贫激励政策,经区扶持经济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对2009年达到扶持目标的经济薄弱村除区奖励每个村5万元,镇再奖励每个村2万元。每提前一年达标的区增加奖金2万元,镇再增加奖金1万元。
四、规范管理
1、薄弱村要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控制村级运转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控干部职数,能兼职的不设专职,尽量压缩和减少办公经费。
2、物业建成后,由镇统一招商、统一管理,产权和经济收益归经济薄弱村所有。
3、享受区、镇共同扶持的物业,未经区扶持经济薄弱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准,不得转让、拍卖和抵押。
4、经济薄弱村的党报、党刊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征订后免费发放到村,经济薄弱村不得再用村集体资金订阅其他书报、杂志。
5、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定期将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五、有关说明
1、经济薄弱村不发展物业的不享受区、镇财政补贴。
2、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项目,应建立台账,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保存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3、经济薄弱村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用途来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礼嘉镇人民政府
200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