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现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5〕64号)转发给你们,请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有效集聚,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精神,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就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扶持力度,形成了较好的土地流转发展态势。但从工作实践来看,仍然存在认识跟不上、流转不规范、服务不到位、层次水平低等现象,影响农民合法权益保护、经营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实现。同时,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也存在确权农户与现有种植农户信息不对称、手续不完善等情况。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激发农村活力。各镇、街道要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一项基础性的重点工作认真抓紧抓实,切实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规范流转行为,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
二、明确目标任务
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充实合同登记信息,变口头协议为书面协议,切实规范土地流转行为。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村,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率应达90%以上。其他村要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同部署、同推进、同验收。
三、把握工作重点
1.深入调查摸底。充分发挥镇、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作用,深入村组与农户,全面调查清楚每个地块的流转性质、合同签订、土地使用等情况,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加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奠定基础。
2.完善相关手续。对于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以及赠与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按双方协商、完善合同、进行备案的程序进行。其中,流转合同应按新的格式进行完善,完善后的合同应包括地块名称、地块编码、地块四至等情况。合同完善后,应报镇级农经部门进行鉴证、备案。
3.建立登记制度。各镇、街道对新签订或完善的土地流转合同,在鉴证、备案时进行详细登记,并以村为单位建立完善土地流转信息台账,按月上报区委农工办。
四、讲究方式方法
1.深入宣传发动。要通过新闻、横幅、会议等各种方式,积极宣传完善土地流转管理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流转、规范流转,切实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鼓励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流转,流转的供求信息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发布,进一步提升流转影响力。
2.坚持试点先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村要继续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利用承包关系清楚、地块编码完整等优势,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面上推进带好头。
3.坚持民主协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应坚持自愿、民主、公平的原则,由转出方自主与受让方就流转形式、价格、期限和具体合同要件等进行平等协商。受让方需采取转包、出租或股份合作方式连片规模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与相应转出方书面委托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机构协商。被委托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中介机构可召开涉及到的全体委托方会议,民主协商,对流转项目涉及的土地位置、面积、流转价款、流转形式、项目用途等达成一致。
五、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镇、街道要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责任、分工负责,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区委农工办等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办法,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