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各相关部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公司:
为规范物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综合协调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矛盾纠纷。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常州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方案(试行)》和《关于深入推进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决定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立联席会议工作组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工作组组长由街道分管物业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物业管理科,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派出所,城管中队,以及与物业管理工作相关的单位等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重大事宜,落实物业应急维修,物业退出临时接管等应急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物业工作会议,联席会议工作组主要协调以下事项:
1、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2、物业管理区域内因违法、违规行为需进行联合执法情况。
3、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4、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和配合。
5、因欠缴物业费,调整物业费价格,共用部位及物业管理用房租赁收益等 引发的重大纠纷矛盾。
6、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管理问题发生的重大争议。
注:以上条款很多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能,联席会议只负责处理重大问题和需要联合执法处理的问题。
三、联席会议工作要求
1,工作组成员应当按照议定的事项或会议纪要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限要求解决,推动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工作组要安排专人对会议召开,执行情况登记建档,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1,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单位或居民反映社区存
在的物业服务突出难点问题,物业服务单位无法协调解决,向物业管理科反映。
2,物业管理科根据反映问题所涉及内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
3,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反映的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及解决问题时限。
4,会议集体议定后,由物业管理科负责整理联席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