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巩固平安雪堰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平安雪堰建设质效,推进平安雪堰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开展平安雪堰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平安建设的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全会部署,以推进依法制镇为统领,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抓手,深入推进平安雪堰、法治雪堰和过硬队伍建设,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防控风险,及时妥善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为实现“迈上新台阶、建设新雪堰”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开展平安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要坚持与实施“十二五”规划、社会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社会建设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综合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最迫切的实际问题; 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把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贯穿社会平安建设工作始终。
要通过开展平安建设,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健全,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社会各类突出矛盾得到化解,邪教和非法宗教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防范体系更加完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社会民主法制建设更加深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的自觉性提高;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主义新社会建设顺利进行。
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健全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严打”长效工作机制、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机制。要重点打击各类危害社会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加大打击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和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坚决取缔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严防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四、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加强镇、村(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站点等工作网络建设,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社会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等制度。高度重视和解决因干群关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理顺群众情绪,努力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越级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和 “民转刑”案件。
五、着力构建现代治安防控体系,维护公共安全
建立健全治安防控网络体系,积极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充实基层警务力量。因地制宜推广普及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等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设施,在全镇各村、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逐步推广电子监控等技防设施。加强集镇治安防范工作,在集贸市场、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地区和部位,设立治安室和报警点,增加巡逻警力。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放射性物品和管制刀具、枪支等的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特别要加强对镇村出租房屋和重点场所、部位等流动人口落脚点及活动场所的管理,维护当地群众和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整合社会治安资源,充分发挥村委会、治保会、治安巡逻队等社会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活动。
六、紧扣依法治理内涵,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抓好“六五”普法收官工作,认真搞好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乡村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和正当渠道与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村民道德文化建设和反邪教警示教育,坚持不懈地做好“扫黄打非”工作。深化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开展法治文化系列活动,完善法治创建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先进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等系列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内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率达98%以上,省级以上达20%。认真组织实施“依法治村”、“法律进乡村”、“村民自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积极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打造过硬政法队伍
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要大力加强社会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平安创建活动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社会村委会和治保会、调解会建设以及村级综治办建设,落实办公场所、健全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条件办事。
八、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党委政府把平安建设纳入总体工作规划,领导干部要深入基础 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分类指导,帮助解决社会平安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平安建设工作列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和奖惩使用直接挂钩。严格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镇政法委、综治委(办)加强对社会平安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平安创建工作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办法,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使本镇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严格公正执法司法,加强监督办案作风和工作作风。
九、促进落实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强化特殊人群管理,推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推行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
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