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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防止强降雨造成次生灾害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41/2015-0003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15〕43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15-06-15 发布日期: 2015-06-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防止强降雨造成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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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强降雨造成次生灾害的通知
雪政发〔2015〕43号
 

各村、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区已进入主汛期,梅雨季也即将来临。从前期贵州、湖南、江西等南方地区强降雨情况看,厄尔尼诺现象正在发酵,极端强降雨时有发生。6月以来,贵州省已发生多起因强降雨造成房屋倒塌事件。为全面做好我区防汛工作,严防因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造成次生灾害,现要求如下:

一、各村要对辖区内危房、拆迁未腾空房、临时性用房,特别是拆迁后尚未搬迁住户进行一次排查,强降雨期间要采取果断措施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有关单位要对部门所属学校、医院、游乐场所、仓库、轮渡、车站、码头、户外广告牌、蔬菜大棚以及电力设施、水、气管道等公共场所房屋、设施加强巡查,严防强降雨、大风期间发生次生灾害。

各村要把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在6月19日前上报至镇党政办(办公室电话:86158001),各有关防汛责任单位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严格落实防汛责任,严格巡查制度,严格值班制度,确保全区度汛安全。

特此通知。

 

 

 

                      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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