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京昆戏曲艺术团筹备组:
《关于成立常州市武进区京昆戏曲艺术团的申请》收悉。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成立常州市武进区京昆戏曲艺术团,为区文化馆馆办团队,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开展以京剧、昆曲为主体的公益培训及演出等各类戏曲艺术活动,传承民族文化,弘扬国粹艺术,丰富群众生活。京昆戏曲艺术团独立运作,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管理、自我发展,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规定和单位章程进行管理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