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做好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促进五保供养机构的健康发展,依据武编伐【2014】10号《关于各镇(街道)增挂社会福利中心牌子的通知》和武进区民政局《关于各镇(街道)办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南夏墅街道社会服务中心。
南夏墅街道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及法人代表:臧伟良
南夏墅街道社会福利中心副主任:朱黎峰
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2014年9月9日